我進貨預拌混凝土料,當初說好的單價跟實際收到請款單時單價不符,己電問業務,業務請我直接折掉再開折讓單..
內容如下:
140混凝土數量39.5*單價1680=66360
175混凝土數量17*單價1750=29750
稅4806
折讓單價各降20元
140混凝土數量39.5*單價1660=65570
175混凝土數量17*單價1730=29410
稅4749
另開支票時又折掉款項尾數29
請問我折讓內容如何開...??
可以不要寫數量及單價嗎?直接寫金額跟營業稅即可可以嗎?
ps.因為對方開來的發票有寫數量及單價
2007-02-13 11:48: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冰雪眉心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開立折讓單不用寫數量及單價沒關係。
記得賣方(開立發票者)的資料要寫左上角,而買方(您的公司)在折讓單下面蓋發票章即可。
一、二聯寄給賣方,三、四聯自行留著申報營業稅。
2007-02-13 17:29:30 補充:
一般是退貨才有寫數量及單價。
2007-02-13 12:28: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