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年收入為372400
我為單身,並無任何負擔,請問我今年
需繳多少錢的稅金?
另外,請問,我的公司去年幫我少報9萬多
結果今年說要加進來一起報,請問可以嗎?
2007-02-12 05:23: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志強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如用列舉,可扣201000嗎?
我有保險,可扣24000嗎?
那我要繳多少呢?
少報的部分,不是年終獎金耶,就算是,也才30000而已阿.
2007-02-12 06:40:46 · update #1
95年及96年個人綜所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
分類:個人報稅實務
2006/07/31 14:30
一、免稅額類別:
1.免稅額:77,000元 (70歲以上為115,500元)
2.標準扣除額-單身:46,000元 夫妻:92,000元
3.薪資特別扣除額:78,000元(扣繳憑單類別為「薪資」才適用喔)
單身免稅總額=77,000+46,000+78,000=201,000元
夫妻免稅總額=(77,000*2)+92,000+(78,000*2)=402,000元
二、課稅級距:
1)37萬以下----------6%
2)37-99萬----------13%
3)99-198萬---------21%
4)198-372萬-------30%
5)372萬以上-------40%
三、範例
夫妻都有薪資扶養一個小孩,免稅總額??
免稅額77000*3=231000
標準扣除額92000(列舉扣除額較高,就採用列舉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78000*2人=156000
※※231000+92000+156000=479000同一戶的收入高於此金額就有可能要繳稅囉
四、主動申報與不申報的差別:
1)主動申報:可採「列舉扣除額」、不申報:用「標準扣除額」來核定
2)短報或漏報收入的罰責?
主動申報:二倍以下
不申報:三倍以下
**主動申報才是上策哦
資料來源: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4171&ctNode=657&mp=1
2007-02-12 06:58: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2958&ctNode=657&mp=1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稅額及扣除額之規定《賦稅》2006/11/1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問,有關96年5月申報9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之相關規定,該局說明如下:
一、免稅額:年滿70歲〔民國25年(含該年)以前出生〕的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115,5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本人、配偶,每人免稅額77,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46,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92,000元。
三、列舉扣除保險費: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保、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學生平安保險),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列舉扣除保險費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四、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申報的個人有薪資所得者,每人可扣除78,000元,全年薪資所得未達78,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五、殘障特別扣除額: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殘障者(須檢附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的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每人可減除77,000元。
六、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學歷經教育部認可大專以上院校的子女教育學費(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每一申報戶每年可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應以扣除該補助或獎學金的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所得稅並注意稅法相關規定及扣除額憑證之取得保存,以維自身權益。
答:收入372,400+30,000=402,400(依據扣繳憑單金額來作為個人所得的申報)
免稅額77,000+薪資扣除額78,000+標準扣除額46,000=201,000
計算:402,400-201,000=201,400*6%=12,084要繳給國稅局的稅金
以上標準扣除額的計稅方式,列舉與標準方式只能2選1
房租支出以12萬元為限須附上租賃契約及房東簽收租金金額或匯款證明;房貸以30萬元為限須扣除
利息所得方可抵用 以上 2 選 1
保險費一人以24,000為限
健保費請公司開立證明金額無上限
醫療費用以收據正本為附件申報時要繳交給國稅局
捐贈以公益團體或寺廟教會皆可
以上列舉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46,000夫妻標準扣除額92,000才適用列舉
2007-02-12 08:03: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去年少報?是年終獎金嘛?
如果是年終獎金是可以次年度申報ㄉ唷!
如果你是單身 無扶養親屬
(372400-201000)*6%=10284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aig601_list.jsp
如果你可以提供一些單據使用列舉扣除ㄉ話或許可以比較省唷!!
2007-02-12 05:58: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賺大錢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