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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傷整親條腰!直到而家巳經放咗工傷病假一年半!所以政府骨科就叫我去攪判傷先,然後繼續返去覆診,但係判傷之後就唔可以俾假我,而公司同政府醫生都話我巳經唔可以返以前份工!正常嚟講政府骨科係俾假到我判傷果日嘅!問題就喺呢道啦!因為假設我滿意賠償金額的話,等到我正式收到賠償最快都要個半月左右(但如果唔滿意賠償金額就有排攪),咁呢個半月裡面我就無 4/5 攞,咁我點生活呢?我可唔可以喺呢個半月裡面繼續去睇醫生(因為好多時都痛到好辛苦),而繼續攞 4/5 到我正式收到賠償為止呢?因為我都唔想攪到咁架!但係實在無辦法!工又返唔到...!

2007-02-10 21:26: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商業與財經 其他:商業與股市

勞工處我有定期上去交病假紙嘅!而我亦都知道,工傷病假最長可以去到兩年或再延長多一年,因為我而家攪得嚟都參唔多兩年啦!而我最大問題就係(喺判傷之後,而未收到賠償之前果段真空期裡面,我都要生活架嗎!咁無錢點生活呢?(因為話就話大約個半月左右就可以收到賠償,但有可能會更耐)),可唔可以如我所述咁做呢?

2007-02-11 11:09:09 · update #1

但我公司係無(輕工)安排嘅(因為以前D同事工傷咗之後,都未見過佢地返嚟做輕工,而且全部都係(粗重工作),所以無(輕便工作)安排到嘅),因為屬於建做業的,所以比較麻煩...

2007-02-13 13:15:26 · update #2

3 個解答

一般的判傷程序,由判傷日之後,等勞工處簽發評估證明書(FORM 7)及補償評估證明書(FORM 5),再等保險公司發放賠償金,若無任何異議大約都需要 6-7 個星期;
判傷之後若果沒有延續病假,正常情況下僱員必須復工,僱主才會繼續發放正常工資,因為僱主在收到評估證明書(FORM 7)前是不能作出解僱,如果僱主於收到評估證明書後立即將僱員解僱,亦需要至少七天的通知或代通知金(或根據僱傭合約),勉強可以捱到補償金的發放;但根據以往例子,賠償金的發放通常都會有很多理由而有所延誤的。

按照你問題的描述,主診醫生既然表示你已經無法再做呢份工,你可以要求醫生發出「輕工紙」,當你持有「輕工紙」復工的時候,僱主就需要於你復工時安排輕便工作,直至「輕工紙」期限完結為止,那時你便可以於這段時間等候賠償金的發放!

但若果你於第一次判傷後要繼續延續病假,雖然程序上是可以繼續發放工傷病假錢(五分四糧),但必須要作出反對或上訴;勞工處於收到你的通知後亦需時審理,那亦代表同樣會延遲賠償金的發放日期,這方面要衡量你的狀況需要性了。

其實現時的判傷制度祇係工傷賠償的程序而已,通常大部份的工傷病友於事後都會作出反對或上訴,因為判傷是由政府醫生負責評估,而每個評估個案約需時三至五分鐘,評估結果會否準確地表示傷患的百份比呢,相信你經過判傷後會理解的了!

最後一提,工傷病假錢基本上是以 24 個月為限,雖然上訴經法院批准可以延續最多 12 個月,但除非你的傷勢非常嚴重仍需大量診治,否則大部份的個案都未必可以成功獲批的。
另外,工傷病假的長短,亦會有機會影響日後有可能的其他法律訴訟結果,若身體狀況有需要應該盡量延續你的病假,不要勉強復工,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因為整個工傷程序比較繁複,亦有不同變數,不能在此一一盡錄,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幫到你,若有疑難亦可以直接發問!

2007-02-19 13:53:39 補充:
醫生發出「輕工紙」比你,祇係給予一個復工的保障,僱主一般都唔會拒絕,若僱主未能安排輕便工作,亦可要求你「停工」,直至工傷完結後才解僱你。通常建造業好多都是日薪計算,若僱主通知你冇工開,亦可以唔出糧比你,唯有於結束病假後搵社會福利署要求援助,但申請需時,你可以聯絡醫院內之醫務社工,一般都可以加快你的批核時間的。

2007-02-12 05:07: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東南西北 7 · 0 0

找工傷賠賞的律師公司, 咁佢會教你點做.

2007-02-11 09:4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winnie 6 · 0 0

有少少奇怪閣下沒有提及勞工署、社處。

因根據勞工保障條例,在超出已訂休假期間後便不獲約束。所以醫生出休假證明予你亦無用。

最佳處理方法:立即聯絡駐院社工和勞工署,要求協助和進行索償。

2007-02-11 06:02: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ureThing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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