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義大利客人要我們跟另一家公司一起出貨給他
但是我們不願意跟另一家公司一起報關
因為兩家出貨金額及貨件重量不同
若將兩家公司的貨打在同一張invoice裡又會牽涉到稅額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
若仍是用其中一家公司的名義出貨
也用同一張invoice去報關
但到了義大利之後卻要分成兩票貨讓客人來領
因此就必須使用分割提單
但是invoice上會顯示哪些貨是A公司出的 哪些貨是B公司出的嗎?
如果都是用同一個公司名義出貨的話
又怎麼會知道怎麼區分A公司跟B公司的貨呢?
我有點不懂分割提單的意思.......
能否請善心人事解釋一下呢?謝謝!!!
2007-02-09 05:09: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teddy1008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你的意思是兩家出口商出貨給國外同一家進口商吧!
其實若要以進出口商都有利的方式的話,
應該是以同一家FORWARDER裝運的情形下,
出口商仍然是各自報關出口,
而在提供資料給FORWARDER做提單時,
告知做單小姐 ,A單的S/O資料要與 B單的S/O資料合併做單,
也就是將兩套提單合併成一套提單供國外客戶提貨,
而國外的清關文件INVOICE & PACKING,
仍舊由各自出口商寄給國外的進口商供國外清關,
這樣的做法以國內出口商來說,
各自報關對公司的稅務記帳來說會比較清楚,
對國外進口商來說,他不用以兩套提單及兩套文件,
分兩批貨的方式以兩次報關.
一套提單兩套文件就是一批貨,
國外進口商只要以一批貨的方式報關,
對於國外進口商在進口報關的成本及程序上也會節省許多,
以上是我較建議的做法.
2007-02-09 06:03: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中發白 6 · 0⤊ 0⤋
你們用同一家forwarder嗎?
如果是的話就請他們幫你做AB單阿
AB單的意思就是,同一張提單下面還有分A單跟B單
兩個還是不同的SHIPPER ,你可以請你的報關行幫你做這個服務嚕
2007-02-09 05:16: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ark.t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