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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7年前曾因繳不出卡費而被多家銀行停卡,經過一陣努力後皆於91年間皆還款完畢,而其中一家為聯邦銀行的個人信貸,當時經協調後用還本金, 利息減免的方式結案,告一段落.一直到最近我想買房子. 去調各人聯徵信用報告,結果發現聯邦銀將利息部份列為呆帳,震驚之下與銀行聯絡,銀行表示利息不追討,但會在紀錄上,我無法接受這種處理方式,於是透過金管會申訴,銀行方面終於坦承作業程序有疏失,同意將紀錄消除,我等了一個月後在調聯徵,發現紀錄還在,但多了一項註解
(台端於95年10月已無逾期金額,如有疑問,請向貸放部查詢)
重點是,我還是沒有信用評分阿
想請問,這樣究竟算不算清除紀錄呢?
如果沒有,我該怎麼重建信用阿

以這種特殊情況,目前我雖然已有多年穩定工作及收入,但想要貸款買房子,不知道是否符合資格呢?
如能解答感激不盡 謝謝

2007-02-09 18:19:5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Eric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3 個解答

Eric 您好...

1.算清除記錄

2.基本上就算已清償.稍微有點水準的銀行徵信還是看的出曾有信

用不良的記錄.尤其是信用卡方面.特別容易看出

3.曾有信用不良的記錄.除非您貸的成數不超過銀行鑑價7成.金額

不逾約400萬.銀行才有可能貸放.不然的話勢必會加一位保人


PS-補充第2點.為什麼我會說尤其信用卡特別容易看出.是因為一般

停卡的人的聯徵裡的信用卡K22報送.會有個人資料及額度跟啟用

日期停用日期的報送.但經強停的人.會有聯徵K22個人資料的報送.

卻無額度及啟用停用日期

2007-02-09 19:30: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若是可以舉証是銀行的疏失,加上房子是有擔保的,再增提一名具實益之保証人就可以辦理房貸了。

遠銀專員

2007-02-11 10:11: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威席史坦畢克 3 · 0 0

如果你目前的工作收入穩定,信用良好,你每月的收入能支付房貸的月付金,建議你多詢問銀行,誠實告知你的狀況,由銀行的專業人士去回答,應該是會有銀行申貸給你的,再來一般被銀行秀呆帳記錄,五年後才能清除,多跟聯邦銀行協調,態度強勢點,不然會間接影響你往後跟銀行往來的不順,如果想更進一步了解其它資訊***,謝謝。

2007-02-10 05:38:0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舞動人生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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