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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女友向銀行借款 本人為連帶保證人...但今日卻收到支付命令
銀行要債權人及連帶保人 一次清償所有債務~~
是否可有協調方法?

2007-02-08 15:58:2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感謝二位的解惑~~ 請問何為 向原借款人催收的證明?
若原借款人~都無接聽電話 但正準備與銀行交涉協調
我又該如何去處理此事件呢? 謝謝你們

2007-02-08 19:37:30 · update #1

2 個解答

宏利-小謝 您好...

1.若您名下擁有殘值甚高的不動產.銀行是不會讓您談的.一定是直

接拍賣.以還欠款.反之.如果您名下無任何財產.只要跟銀行好好談.

相信銀行都會讓您分期還款的

2.並不用向銀行要什麼證明.因為.保人同借款人.您可以要的.就是

原借款人剩於的本金明細.如果您跟銀行沒有一個共識的還款契約.

不用您跟銀行講.銀行也是會告您.走法律訴訟的.

3.我個人建議.如果能跟銀行私下解決就好.最好不要上法院.畢竟您

是債務人.訴訟之下.您勢必敗訴.到時又多一筆訴訟費要您支付.豈

不是雪上加霜.所以.好好跟銀行談吧.只要銀行開的條件不至於太

差.且您可以支付.那就和解吧.一但走上法院.您是穩輸不贏的.

2007-02-08 20:28: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請他出具向原借款人催收的證明!

因為你是保證人,銀行應該要向原借款人催收,收不到才向你收,如果銀行不能證明他有向原借款人收費,而且收不到,你當然不用替他還!

如果他要查封你的財產什麼的,請他上法院來解決!

基本,用法律來解決對你比較有利,因為法院會替市民想!不會幫銀行!

2007-02-08 18:46: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llias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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