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兩年外銷貿易公司,想結束又覺得很想保留營業登記, 有否好建議或方法? 是要辦理停止營業一年或是只能撤銷/廢止? 如停止營業,是否會計師及稅務方面還要作帳? 如情況好轉可申覆嗎?
2007-02-08 08:18:5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外貿公司原先登記在臺北市信義路,因房租到期,是否改回自己住的國宅(在台北縣) 登記, 再辦理停止營業..
2007-02-08 08:31:09 · update #1
看你要不要再保留丫
若要保留就先行停業(但要先遷至可營業地址)
雖停業,但每年還是要申報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等工作
費用因事務所而異吧
價格約在1000~2000元之間
若他日不再使用這張牌再行註銷
有空來我的部落格坐坐
http://tw.myblog.yahoo.com/albeesky-myblog
2007-02-09 08:02: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薇雅 6 · 0⤊ 0⤋
您要先把公司遷走,因為房東不會讓您繼續登記在那(租約到期),但是您的房屋(居住地)可否登記就不一定了,要先查詢清楚,如不能登記就還要再找地方,所以要先考慮是否還要保留公司下來,如要保留就要找地方遷址後,再行辦理停業登記.
2007-02-08 14:25:17 補充:
有問題歡迎您再來電,本所在台北.
2007-02-08 09:24: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isa 6 · 0⤊ 0⤋
如果您預計此貿易公司將來有可能還要用到,或還不確定將來用不用得到的話,那建議您可以先辦理「停業」,等以後想用時,再申請復業即可。
停業期間,不須再作帳(因為不能再有營業行為了),但每年五月份,需辦理上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就算是沒有營業,還是要申報,所以事務所頂多跟您收停業及續停的手續費及每年辦理結算申報的費用。
如果您確定以後不會再用到此貿易公司,那就建議您註銷,不要覺得可惜,因為必竟每年還是要申報營所稅,停業一年到期後須再辦理續停。
2007-02-08 08:42: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