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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家在4年前因為繳不出房子貸款所以房子被法拍.然後4年後在前幾天收到1封通知單說要什麼扣公司的薪水3分之1所以我想問
1.為什麼房子被拍賣後還有扣薪水的3分之1
2.房子拍賣後我們不是沒有欠銀行的錢?為什麼還說我們欠銀行錢??

2007-02-07 05:44:3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熊貓★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3 個解答

房子被法拍後,法院會將拍賣款分配給所有債權人,其分配順序如下:

一.執行費用,指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測量、鑑 價、拍賣登報等等,統稱為執行費用。

二.扣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

三.抵押債權人(大部份都是銀行)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受償。

四.普通債權人(幾乎是民間債權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

五.如有甚剰餘,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

萬一分配不足時,法院會核發債權人不足額之「債權憑證」,隨時可再向債務人其它財產執行;債權人拿「債權憑證」,到國稅局,只要花1000元,當事人名下的財產全部現形,包括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甚至上班薪水的1/3,也會查扣;而追償期是15年,但15年一到,再催討一次,又是15年,所以說是追一輩子的,您要有心理準備。

當初法院將拍賣款分配出去時,會同時寄一份分配表請您表示意見,您可找出這張表,看看分配的情形就清楚了。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拍賣款分配.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2-07 13:34: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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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21:54: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房子拍賣後還會欠銀行錢...通常代表房子拍賣的金額無法完全折抵貸款..所以銀行會再向法院申請扣薪

2007-02-07 05:49: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植豪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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