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在台灣父母每年可給小孩110萬,超過的要報稅
那一般人和人之間金錢往來是否也受限制?
例如A朋友給B朋友200萬,也要報稅還是登記嗎?
請大大盡量詳細說明,感恩!!~
2007-02-05 12:34:3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pok 3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大大的意思是:不論對象,金錢往來只要不超過110萬就不用報稅了是嗎?
因為朋友間有時幾十萬借來借去的,才會有此一問.
2007-02-06 13:03:32 · update #1
TO瘋狂大大:
您說的免稅額請問是多少?
&接受贈與的金額要怎麼計算?(若接受金額為不定時的幾萬元幾萬..)
2007-02-15 15:09:00 · update #2
理論朋友間之金錢往來會產生二個問題:
1.如為資金借貸是否計息,如有計息則應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為利息所得併入報稅.(如此則因保存相關借條及借出及收回資金之資金流程之證明文件(如存摺);另應考量利率是否合於一般.
2如為無償贈與則於免稅額內可以不用繳稅,但建議仍去申報,否則如果事後發現漏報金額超過免稅額,則會有不同的罰則:
納稅義務人未依限辦理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一倍至二倍之罰鍰;其無應納稅額者,處以九百元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之遺產或贈與財產,已依本法規定申報而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應按所漏稅額處以一倍至二倍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有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者,除依繼承或贈與發生年度稅率重行核計補徵外,並應處以所漏稅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
希望對您有幫助
2007-02-09 08:02: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摩 4 · 0⤊ 0⤋
這可能要看你給的用途喔~如果處理不當會變成贈與喔,基本上每年只能給110萬,如果超額就需要課稅喔!!~最好是誠實報稅,用途也要說明清楚,最好是有證明文件或合法收據等!~~~給你做參考,有問題可以一起討論!
2007-02-07 08:50:29 補充:
理論上可以這麼說~~~不過還是要提醒您~~國稅局都不按牌理出牌~~~規定只能僅供參考~還是希望小心為妙
2007-02-06 05:05: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