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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購買的收據可否報帳?
要出差到高雄的關係,想在網路上買套裝行程(住宿+機票)
但網路只開收據(可以打公司統編,及抬頭)
上面寫(((((依財政部規定,旅遊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無法開立統一發票。)))))
這樣可以跟公司報帳嗎???

謝謝

2007-02-03 08:31: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une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2 個解答

1. 出差買套裝行程(住宿+機票),因為旅遊業依營業稅法規定是要開"代收轉付"的收據給客戶的,所以給你的收據是合法的,只是你要記得打公司統編及抬頭...........

2. 公司會計會將你的出差列報旅費,旅費在營所稅查核準則第74條的規定如下:
一、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

二、旅費支出,尚未經按實報銷者,應以暫付款科目列帳。

三、旅費支出之認定標準及合法憑證如下:
(一) 膳宿雜費:除國內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及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日支金額,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准予認定:

1、國內出差膳雜費:
(1) 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七百元。

(2) 其他職員,每人每日六百元。

2、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3、營利事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4、出差期間跨越新、舊標準規定者,依出差日期分別按新、舊標準計算之。

(二) 交通費:應憑下列憑證核實認定:

1、乘坐飛機之旅費:

(1) 乘坐國內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為原始憑證;其遺失飛機票票根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地點及票價之證明代之。

(2) 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及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為原始憑證;其遺失飛機票票根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點之證明代之。

2、乘坐輪船旅費,應以船票或輪船公司出具之證明為原始憑證。

3、火車、汽車之車資,准以經手人 (即出差人) 之證明為準。

4、乘坐計程車車資,准以經手人 (即出差人) 之證明為憑。但包租計程車應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

5、租賃之包車費應取得車公司 (行) 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為憑。

所以你有義務填列出差報告單喔......

2007-02-03 09:04: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哲裕 5 · 0 0

可以
因為你只要確實有 搭該班機 住在該飯店旅館
都有明細資料可以查的出來
一般公司都會接受
另外一種是你也可以先詢問公司部門這方面的確認
因為不同公司有不同認知
但是就我認識的朋友和我自己而言
公司一般都採納
不會去刁難員工這方面的問題
如果你要更保險
可以在搭機或check in 飯店時請他們幫你開收據證明ㄛ
這樣保證 一定過關 !!!

記得要給我最佳解答ㄛ! 噗噗... 呵呵...

你的問題其實很多朋友在職場都遇過
所以不用太擔心

2007-02-03 08:39: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iona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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