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下~我e+係工傷緊既但係我又想搵過第二份工!
我放到今個月20號就無假咖啦~3月份先復診..判傷紙都出左~
如果係e段期間返第二份工有無問題呢~!
thx!
2007-02-02 18:25: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其他:商業與股市
你而家重係放緊工傷病假,搵工當然冇問題喇,但係要等到放完工傷病假,即係2月21日以後至可以返新工喎;唔係就會有機會影響你工傷病假錢。
但係照一般情況,你而家重係於工傷期間,理應仍然係受僱於舊僱主個喎,雖然法例並冇規定一個人唔可以做多幾份工,但係你放完工傷病假都要返舊公司復工,你係咪應該先向舊僱主辭職先呢!
如果你已經離開左舊公司,你放完工傷病假去返新工,就絕對唔會影響你的判傷!
2007-02-04 00:1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東南西北 7 · 0⤊ 0⤋
個人認為, 工傷期間, 由於是有薪病假,不應出外工作, 應休息養傷,直至假期完了, 身體要緊, 否則公司若證明有薪病假期間你出外工作, 可以不給薪水,而且是否已判你不能返原來的工作, 否則你應該未通知離職,又未有解約, 分分鐘比顧主告返轉頭
2007-02-02 18:40: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