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意外險』的部分
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致殘廢
但是他繳納的保費未達價值準備金時
理不理賠
2007-02-02 08:41:1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你這個問題可分為兩個部位來探討
首先你說的"保費未達價值準備金",你所問的應該是主約中附加
意外險的部份,當壽險累積到一定的責任準備金時,若保費逾期
未繳納,當時若選擇同意"自動墊繳"時,保險公司則開始為該張
保單墊繳,以期該保單維持原有的效力,墊繳保費包含購買附約
的保費,在墊繳期間,保戶須付墊繳利息,該利息由該公司所訂
立(依保險局所規定),這段期間,發生的各種死亡或是醫療,殘
廢....保險公司均需負責理賠,當保單價值不足日開始,保險公司
須以掛號通知要保人於收到30日內來繳納最低的保費,這段期間
(指30日內)雖保單價值已不足,但保險公司仍需予以保障
舉個例子來說吧:
某人於1/30經保險公司掛號通知保單價值已不足以墊繳,該人於
2/4發生意外死亡或殘廢...(須有附加意外險為例,若無附加,只
針對死亡或是一級殘廢為理賠),則該保險公司須賠償該人之理
賠,若該人於3/3死亡,且未於1/30起30日繳納保費,該人死亡或
殘廢則不予理賠。
這是針對壽險有累積保單價值為例做說明,我想你應該是屬於這
個案例的問題
若你只是單純購買"意外險",而不是以附約方式購買,傷害險是
屬於一年一約的形態販賣,該產品並沒有所謂的"價值準備金"
保險公司只針對這段期間發生的事故做理賠,若中途解約,是退
還未到期之保費而不是解約金。
綜觀你的問法,你的問題該是屬於第一項,希望這個解答你還滿
意,歡迎你隨時來信詢問,我當為你做解說
圖片參考:http://tw.yimg.com/i/tw/blog/smiley/1.gif
2007-02-06 01:10:51 補充:
所謂保單的有效期,必須包含掛號催告30日內
所以只要仍在這段期間內,都屬於有效的保單
保戶可以隨時補足保費讓保單為"有效"狀態
2007-02-05 20:08: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rmaid 7 · 0⤊ 0⤋
價值準備金?
一年一約的意外傷害險沒有價值準備金,所以他沒有10天契撤期
只要你今天投保明天生效後天解約,退的費用是"未到期保費"而非"價值準備金"
所以你問的問題不存在,只要保費繳了保單已生效,發生意外導致殘廢保險一定要賠
2007-02-02 11:18: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添發 6 · 0⤊ 0⤋
保單只要在有效期間
保險商品不論有無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
都須負理賠責任
2007-02-02 10:21: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保險民宿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