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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其他股東的比例是 我佔80%(我為負責人)

另一股東為親戚長輩20%

1.請問如果要決定一些政策是要對方同意才可以嗎?

例如變更負責人?變更資本額?決定營運方向?

2.如果對方不參與經營,但是意見又很多,該如何處理?

3.目前公司還沒獲利,對方要求每個月讓公司補貼他的投資金額的利息費用,這樣合法嗎?

4.又對方怕公司經營不善,去年把股東姓名改為他的小孩,這樣他對公司還有實質上的影響力嗎?

非常困擾中.........請幫幫我

2007-02-01 04:14:5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其他:工作與就業

謝謝您的回答

我補充一下 我說的80% 我60% 我女友20%

所以你的意思是 只要我們兩個人同意 對方就沒有辦法是這樣的意思嗎?

2007-02-01 10:50:46 · update #1

1 個解答

1.請問如果要決定一些政策是要對方同意才可以嗎?

例如變更負責人?變更資本額?決定營運方向?
Ans:
變更負責人:
因為你們股東只有兩位,若你辭職,不當負責人,將改由你親戚來擔任,這樣你願意嗎?或是你將你的出資額轉給其他人,但這又受限於公司111條規定: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變更資本額:
增資:公司法106條規定:應經股東過半數同意。但因你們股東只有兩位,要過半數,也必須經你親戚同意才行。
減資: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決定營運方向?
公司法第46條:股東之數人或全體執行業務時,關於業務之執行,取決於體半數之同意。執行業務之股東,關於通常事務,各得單獨執行。但其餘執行業務之股東,有一人提出異議時,應即停止執行。
你們董事(執行業務之股東)應只有一位, 所以執行通常事務時,可自由執行,但如有重大營運政策變更,還是要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有些公司章程甚至會規定:「本公司重要事項需經全體股東同意行之」。
2.如果對方不參與經營,但是意見又很多,該如何處理?
兩種方法:
第一種:把他的出資額買過來。
第二種:設法讓他同意新增一名股東,因為公司有很多的重要事項及變更,都需經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行,所以只要他同意讓你轉讓你的出資額給另一名新增股東(因為董事出資額需經全體股東同意才能轉讓),那你以後都可以透過投票表決來取得同意。
3.目前公司還沒獲利,對方要求每個月讓公司補貼他的投資金額的利息費用,這樣合法嗎?
Ans:除非你們有約定付給他投資金額的保障獲利或利息,否則他無權來要求公司給付予他利息,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也是一樣,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公司法49條),股東只能等公司彌補虧損及支付稅捐之後尚有盈餘時,才能拿到股利。
4.又對方怕公司經營不善,去年把股東姓名改為他的小孩,這樣他對公司還有實質上的影響力嗎?
Ans:就算股東換成他小孩,決定權還是在他,公司一些重要決策還是要經過他同意才行,所以我認為沒有差別。

2007-02-01 17:12:09 補充:
依照公司法102條規定: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

用表決權所決定的事宜,每一件事決議的比例皆不同,所以要看是那一種事情:
董事的出資額轉讓:要全體股東同意。
非董事的出資額轉讓:過半數同意。
增資:過半數股東同意。
減資:全體股東同意。
改選董事(負責人):2/3以上股東同意。
修改章程:全體股東同意。
公司重要政策執行,但不違反章程及相關法律規定者:過半數同意。

2007-02-01 05:26: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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