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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已有參加債務協商也繳四期但已還不出來因每月要繳約三萬但是薪資才二萬<現在有些問題因本身戶籍在我先生二哥家但是<小孩戶籍在我嬸嬸家><因讀書>現在最怕銀行是否會騷擾<小孩戶籍在我嬸嬸家>真的覺得很煩惱請大家幫忙

2007-02-01 15:15:55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銀行只會騷擾欠款人所在戶籍地<因小孩戶籍在嬸嬸家>會不會也被騷擾

2007-02-01 17:44:49 · update #1

<廣告或所未的債務託管請勿回答及干擾>

2007-02-01 17:48:48 · update #2

8 個解答

姍姍 您好...

銀行催收騷擾到其他人是必然的.

但其實金管會有明文規定....

個人債務催收不可干擾到第三人.且不得將債務人欠錢之情事告知

第三人.如果告知第三人則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




如有遇到不當催收請電金管會檢舉 02-8968-0899

網址如下

http://www.fscey.gov.tw/

2007-02-02 12:22:37 補充:
基本上若您的小孩還小.銀行催收人員不至於惡劣到騷擾您的小孩.

但相信多少會有影響.我在上面也提醒過您.

銀行催收是不可干擾到第三人的.

但如果您有能力.我還是建議您處理.畢竟那都是自己欠的.處理也算是

對自己的一種負責.如真的目前無此能力.建議先想辦法讓自己的生活

過下去.

2007-02-01 15:35: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小孩不會被騷擾
申請書的聯絡人肯定會被騷擾的

但會連累家人
因為一旦你意外往生**他們來不及拋棄繼承*******
就要完全繼承你的***債務加巨額利息**違約金***禍及二等親**

我經手太多案子**呼籲債友要想清楚**
*全盤規劃不然害人害己**家人不是仇人

不懂再問

2007-02-10 22:14: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姐 1 · 0 0

原則上是不會
但若你之前曾主動提供資料及電話
或是家中有人提供給銀行或外催工作
是可以在撥會去找的
銀行不是去騷擾欠款所在地的人
而已說真的"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當初你若沒有困難又為何會求助於銀行呢
有借有還在借不難啊
不是嗎
好好與銀行各自協商吧

2007-02-09 19:05: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薇 6 · 0 0

「負債」這兩個字,若拆開解讀,就是負擔做人該有的責任,因此若不幸有了欠債,當以最大勇氣真心誠意的面對,現今有很多人,有的是沒有危機意識,不斷借錢還錢,過著苦不堪言的負債人生,有的則是口頭說有誠意還債,卻私下脫產,用盡一切方法想保住既有的財富,若我們願意相信天地之間自有正氣,則心存正念,所有的善緣都將來協助你,心存僥倖,所有的惡緣也會來阻礙你。因此,解決負債是該把生活顧好,就應盡最大誠意,以求今生債今生還,不留一絲債務在人間,但,若是連基本生活都顧不起,則那怕銀行不收利息,給予最優惠還款計劃,都不適宜此時還債,因為連生活都負擔不起,再借錢來還錢依舊是挖東補西,繼續進入捅債循環而已,因此須牢記,唯有靠自己的收入,在能力範圍內,拉長時間,必要時先犧牲信用,以免債務擴大,連累更多銀行或親友,才是真正的還債。
建 議
一:要有還債的準備金  即收入-生活所需-20 % 的存款,剩下來的才可用來還債。
二:存下20%的意義有三 
1. 鼓勵自己:因還債是一條漫漫長路,因此須讓自己有好心情,才能全力以赴,所以有負債的人,雖不能錦衣玉食,但也不能過得太苦哈哈。
2. 以備不時之需:萬一有急用,或預做東山再起的資金。
3. 還債可以得到優惠:若能存到較大筆的金額,還債時比較可以得到利息的優惠,甚至本金可打折。
三:立意雖佳,但執行有困難  目前由銀行公會與媒體大肆宣導的還款計劃,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每年償債15%也有困難,且各家銀行有不同的計算標準,因此很難達到共識,所以建議欠款人,先顧好生活,努力存錢,再一家一家的還,若能一次還較大筆的金額,銀行可給的彈性、優惠都會比較大。
例如:欠8家銀行,卡債如下:
A銀行: 8萬 B銀行:10萬 C銀行:30萬 D銀行:50萬
E銀行:11萬 F銀行:20萬 G銀行:30萬 H銀行:16萬
可存夠了8萬再與A銀行談,此時因可一次還清或還較大筆金額,所以銀行有可能會不收利息,不收違約金,或給予特別優惠(每家彈性各有不同),曾有人欠下7萬多的卡債,經多年後已成14萬,最後銀行卻願意以一次還清只收6萬就結案來給欠債人機會,若是每家只攤還每月2、3千元,則勢必無法獲得較大的減免,因民法規定,還債是先還利息,才會還到本金,所以就會發生,還了很久,等要結清時欠款反而更多,正是因為很多都被利息吃掉了,因此還債是要有方法的!

2007-02-07 07:29: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冰雨~ 2 · 0 0

繳不出來也沒有辦法了,讓款項回到各家銀行後你再去各別協議吧。不過各別協議不會比你協商的好,但之後也只能這樣做了,我是不知代辦是怎樣,但據我工作上的了解,代辦應都只是幫你寄信給銀行叫銀行別騷擾等等,而且都沒有錢繳了還要花錢去找代辦真的是會氣死銀行,放心~你小孩不會被騷擾因為戶藉和你不同地方,但你的戶藉在二哥家可能對二哥家有點影響喔!!
而且...當初一個月薪水只有二萬的時侯為什麼你協商一個月要繳三萬還讓你過呢?一定是你當初有謊報薪水吧,而且明明繳不起又答應一個月繳三萬這樣真的讓自已喪失了一次機會
祝你勇敢的去面對~早日走出負債的日子~還小孩一個幸福的家~

2007-02-06 18:43:2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Lin 1 · 0 0

金管會有規定哦~如果銀行不是針對你,而是針對第三人進行騷擾的話是違反規定的!當然也包括聯絡人也不能造成騷擾!如果該銀行違反了規定,你是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的。

至於你的債務問題!衷心的建議你,你現在的情況應該要多聽聽各種方法,然後多去比較哪一種方法最適合自己,而且還是真的可以幫助到你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應該對自己的財務狀況做個完善的規劃!怎麼還?一個月要還多少?又要如何不造成自己生活上的痛苦?別以為就已經是負債了還要規劃什麼~那你就真的錯了!只有良好的規劃工作才可以為自己找到新的方向和減少自己的負擔!

目前重要的應該是要有個整體性的規劃出對你而言最好的方式。但是對於你的情況並不了解,如果沒有先把你的負債情況先作個了解,沒有針對你去做一種完善規劃,而是先入為主的建議你去朝哪一方向去走,不見得對你是最好的!!

公司並不是代辦也不是所謂的"債務託管",是一個站在你的立場來衡量,在不造成你本身 "負擔" 、 "壓力" 為前題,是合法而且是從 "你" 的角度去評估出一套合理「還款計劃」 !你可以聽聽看!參考一下~ ~

有債務問題應先找專業服務單位諮詢,建議不必等到被催收,應先做好債務管理規劃工作才是!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點我!請與我聯絡!很樂意為你分擔唷~

2007-02-05 17:15:0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朱仔 3 · 0 0

協商ㄉ錢真ㄉ繳不出來就不要繳ㄌ~放棄吧!自己ㄉ生活先顧好來再說還錢ㄉ事!一般銀行會向你留ㄉ電話.地址催收,家裡電話ㄎ以換就換不然就錄音~對你比較有保障!我本身ㄝ是債務人就是有這種經驗才會接觸這些行業,許多人對託管很感冒但是唯一能處理債務ㄝ只有這些ㄌ~其實我門都有贖回債權ㄉ經驗合很多ㄉ案例ㄎ已讓你參考喔!

2007-02-02 06:25:3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單純以銀行來說的話依目前你的戶籍地為主,因為妳己不再繳款時便會回復催收,進行後段的法律程序。
  其實你放心好了,頂多寄法院傳票至你的戶籍地,不會騷擾到你的嬸嬸那,除非你曾有留過資料給銀行,現在你要想的是所有的銀行後半的法律程序都會往你的戶籍地送,到時你可以出庭或不出庭,其實我所遇十個有九個都不會出庭,除非你有財產會被查封,不然你還是可以照常生活,只是有工作會被扣1/3的薪水,加油吧!希望你早日走出來。

2007-02-01 18:18:5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銅板價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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