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某些因素不得不辭職,卻不知道該如何做?請指點
請告訴我消防人員的辭職流程?
我要正確完整點的!
2007-01-30 07:48:1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EX.. 4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一、離職人員及換發時繳回之服務證,由各消防機關自行彙集銷毀,如有未能銷毀者,應將處理情形於發證名冊內註明備查。
二、 離職人員應將服務證繳銷,違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三、 「消防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 」
四、 消防機關所屬人員考核實施要點 :考核責任自考核人或受考核人離職日起解除。 但對受考核人於離職前所發生之不良後果,考核人仍應負責。
五、「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此即一般人所稱之旋轉門條款。
消防人員-屬:公務員、其到離職準用:「公務員服務法」!
2007-02-14 11:15:27 補充:
公務員基於職位,依法享有許多一般人民所無法擁有的權利,例如;俸給權、退休金權、撫恤金權、保險給付權、身分保障權…等,然而,公務員在享受法律所賦予之各種經濟上及身分上的權利時,亦應履行法律上所規定之各項義務,否則,即可能產生刑事、民事或行政等法律責任。以下即是從「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中,列舉數項公務員應盡之義務,藉以提醒公務員勿因一時疏忽、違反義務,而造成無法彌補之遺憾。
2007-02-14 11:16:50 補充:
參考網站: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政風室蔡欽奇
http://www.nfa.gov.tw/show/show.aspx?pid=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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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06:13: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10-31 10:08: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ZGHCTUFBFAA 1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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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09:37: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最簡單的方法..
打個電話去問你們單位人事室即可..
各縣市作法均有所差異..
故無法告知正確流程..
2007-02-01 20:29:1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志和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