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豐金事件令我覺得是時不予他的感覺,偏偏在01年發生,若果能拖到05、06年再批股,早已可清還所有債務!
請提出不同意見!多謝賜教!
2007-01-26 07:46:2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丫發 7 in 商業與財經 ➔ 投資
慶豐金事件我絕不同意你的看法,一間公司的領導人,遇到逆境時便以不法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如能一時幸運的過關。而其他人亦以這心態處事,過得一次不能過得另一次,最大受害的是被一些不法公司的領導人,製造的虛假資料,誤導的小股民,一生的血汗,血本無歸。
若這些無良的財主,不繩之於法,實天理難容。判四五年,我都覺得少。
2007-02-04 11:47: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