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開設汽車修護廠,廠
房為租賃,又是農舍,可能需要用到發票,是不是不能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只能申請設籍課稅??
2007-01-24 07:20:2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andy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若是合法農舍,雖可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但所申請之營業項目,僅限於與農產品之買賣或農作物生產資材及日用品買賣有關。(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之規定)
2.農舍若是開設汽車保養廠,即無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惟仍可至國稅局辦理設籍課稅,並申請使用統一發票。
3.汽車修理業管理辦法雖已於90.12.05廢止,性質上已歸屬於一般服務業,不過申請汽車修理業之營業項目,仍常受到土地使用分區之限制,而無法申請。
4.農舍無法申請汽車修理業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實務上常見兩種方式處理:
(1)如上述2說明,申請設籍課稅,雖仍可使用發票。但無營利事業登記證。
(2)另於其他地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申請之營業項目變通為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或零售業。不過前提是實際經營保養廠之現址,當地稅務管區不嚴加稽查,否則仍有必需於現址辦理設籍課稅之壓力。
5.目前實務上,除原廠體系之保養廠外,大部分之私人保養廠,有的係因違建之鐵皮屋而僅辦理設籍課稅,或雖非違建,且亦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但因受限土地分區使用之規定,營業項目僅申請汽、機車零件配備買賣業,而未申請汽車修理業,一切合乎規定之保養廠,比例偏低。
2007-01-25 15:23: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avetaxer 5 · 0⤊ 0⤋
農舍不能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只能申請「設籍課稅」,大部分的修車廠都是「設籍課稅」,因為以前要申請「工廠登記證」,現在雖然不用,但因為使用分區的相關規定,一般住宅區是沒辦法設的,除非其設置地點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路,並提出不妨礙交通、不產生公害之申請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才可以設。
設籍課稅後,有統編、有發票,只要不要有噪音或污染而被檢舉者,原則上沒有問題。
有營業登記或稅務相關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2007-01-24 08:49: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是的
可以到國稅局申請
設籍課稅且可使用統一發票
我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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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4 08:17: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薇雅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