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台北縣 我的車子 停在巷子裡的紅線上 賭運氣 = ="
今天早上因為家人趕時間要用車(會心急) 突然發現自已的車子不見了 地上也沒留下任何的資料字樣
當然這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被偷了 一種是被吊走了
當然最後是在拖車場找回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一個疑惑
就是關於地上沒有留下 車子被拖走的 "字" 這件事
是不是因為停在紅線上就可直接拖走不用留下訊息?
(已在被吊的位置 拍照證明沒有留字)
關於“沒有留字"這樣的情況是否有辦法申訴?
(違規停車 吊走我願賭服輸)
但是一大早趕時間 還要找車 那種感覺 很...........
2007-01-18 05:42:0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HUGO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引用 『交通局常見問題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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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及交通違規如何申訴?
1.民眾若對交通違規案件有疑義者,可逕向應到案處所或舉發警察單位提出申訴。
2.本府警察局交通隊地址為中和市中正路一一六七號四樓,聯絡電話2225-5999
3.北縣違規裁決單位係台北區監理所,地址為台北縣樹林市中正路248巷7號,聯絡電話為2688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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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raffic.tpc.gov.tw/qa/qa.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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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警方拖吊標準流程
●依據台北縣警察局拖吊作業標準作業流程,執勤員警發現違規停車,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填寫車號、違規時間及地點後逕行舉發,並當場拍攝照片。
●員警會在車門貼妥具有浮水印的封條,並於停車地面留字,寫下車號、拖吊場名稱與連絡電話,再由拖吊車將車輛移置拖吊場代為保管。
●在放車原則部分,警方在車輛完成上架,拖吊車要駛離時,會再照相存證,若執行拖吊上架時,駕駛人趕到場,拖吊車未駛離現場,警方會依據「駕駛人到場放車原則」,立即指揮停止拖吊。
●此時駕駛人出示駕、行照及鑰匙,查核無誤後,警方會交給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駕駛人即可駛離;反之,若汽、機車已被移動原位置,警方則不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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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23/today-taipei1.htm
2007-01-18 10:55:18 補充:
所以拖吊的單位應該會有「照片」證明他們都是按部就班的,照著標準流程做事,反之就是他們有瑕疵。
不過,曾經有報導過,有人會蓄意把地上的「留字」擦掉的假擄車詐騙集團,也是一種可能。
2007-01-18 05:51: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Zarathustra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