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是一間有限公司的股東及董事。股本是每人一元。公司營業了三年,由於生意每下愈況,至今已虧損了廿萬,加上與朋友意見上有很大的分歧,我決定唔玩,讓他自己繼續經營。但他說如果我唔玩計數,我就要攞十萬元出來才可以走。
我覺得我的責任只是一元,對嗎?
如果我只是辭去董事職位,是不是更加無須理會他?
請賜教!
2007-01-17 12:47:4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Timothy 2 in 商業與財經 ➔ 其他:商業與股市
雖然是有限公司.如你想退出.都要搵會計師埋數.賺或虧.和partner有個交代.如partner都想結束公司.公司已虧本中.當然有限公司資不扺債清盤算了.股東及董事原則上不用上身.但你partner仍想公司運作下去.若公司已虧本,你可能有責任負責部份債務.
2007-01-17 18:14: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unny 7 · 0⤊ 0⤋
全錯,有限公司就是股東只付有陽責任,要付完當初的資本額,至於日常運作,公司無錢,股東借錢給公司,邊個借,佢笨姐,其他股東不用替他還款,這是法律。
2007-01-29 13:39: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ang 5 · 0⤊ 0⤋
身為有限公司股東責任是認繳股本,公司往後有任何業務虧損股東不用承擔。 作為公司董事,如果所有業務是正常運作,沒有牽涉個人利益底或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理論上是不用負責公司債務,除非以個人名義擔保公司債權人,挪用公司資產,未有履行股東協議等。 如果你未能確定具體情況,你可以請教律師。
2007-01-17 15:39: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averick 7 · 0⤊ 0⤋
你可以去公司註冊處 查詢條例細則
公司註冊處
www.cr.gov.hk
2007-01-17 12:59:1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hangfaat 1 · 0⤊ 0⤋
你只能說你的股本是一元, 假設你公司已發行兩兩股, 你一股, 你朋友一股, 那於公司你所佔的比重是一半了.
若你想退出, 要依足程序做得, 否則會惹官非的. 簡單地解釋這個程序, 先由會計師幫你們埋了最新的數. 看看資產淨值實際是多少 (而包括了你公司累積下來的賺和賠). 假設計算完後, 你公司資產淨值是20萬, 那他是要付你二十萬的. 當然, 你們自己私下協商用較商宜的價錢買了你股份. 若果你公司是負債20萬, 那代表你要負十萬完才能退出. 所以, 第一步, 先由會計師幫你們埋好最新的數.
以上是個人經驗, 因現在本人都在處理類似事宜
2007-01-17 19:41:41 補充:
更正: 20萬資產淨值, 理論上他要買回你的股份, 即十萬元
2007-01-17 12:57:1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