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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第三責任險經過爬文及詢問保險公司後?
1.請問法律是否有規定一定要在五日內出險?
2.超過時間(五日)保險公司可以不受理或拒絕理賠嗎?

2007-01-14 11:24: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叫老大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2 個解答

1、一般保險的請求權為2年(例如富邦自用汽車保單條款第二十條時效由本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該款之規定),不管家產險公司請求權低於2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可能核准該條款。
2、超過(五日)保險公司不受理或拒絕理賠?
可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局反應申訴(02)89680899

2007-01-14 17:30: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i 7 · 0 0

1、是的!但情形特殊者例外。
2、還是會受理但會減費理賠。

2007-01-14 12:41: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微笑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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