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朋友:
我的父親是正卡持卡人應繳日期10/11.11/11兩期未繳..因為聽說附卡會影響到信用問題..且須代償還正卡負債...(正卡尚未強制停卡)
於11/13隨即致電到信用卡公司做附卡停卡...
結果於1/3接到銀行通知我說附卡人須負責連帶償還責任...
而且我的附卡根本在近五年內都未曾有消費耶...
到底銀行這樣說是真是假?我是擔心銀行在聯徵中心註記信用問題
請教各位朋友有什麼方法可自保信用..請大家協助回答...謝謝!
2007-01-04 06:35:2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elly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正附卡人的確須互帶償還責任~而且你也有消費過.不能說不知~聯徵中心註記信用問題你可以自己去申請看看
聯徵申請的方式有3種:本人、委託他人與郵寄方式。
1.本人:當事人請攜帶(1)身分證正本(2)駕照、健保照等任何一種足以證明身分的文件 (3)查詢費100元。
2.委託他人:受託人須攜帶:(1)當事人與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2)當事人的戶口名簿(3)由當事人親自撰寫並簽章的委託書(3)查詢費用100元。
3.郵寄申請:(1) 請申請之本人填妥「乙式:郵寄申請」申請書,並請於簽章處簽名或蓋章(2)檢附身分證明文件:A.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B. 最近三十日內「全部戶籍謄本」正本 C.任何足資證明本人的身分文件證明影本。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JCIC )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十樓
網址:www.jcic.org.tw
電話:(02)2381-3939
資訊來源請參見:卡優新聞網的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4&ns_pk=263
另下面新聞供你參考
近年由於過度消費,信用卡所衍生的問題也很多,甚至延燒到本來基於好意的正、附卡關係上。其實正附卡之間的糾紛相關案例很多,無論是父母子女間、夫妻之間的債務清償問題,都是引起與銀行間債務糾紛的原因之一。
最常發生的正、附卡關係就是,父母與子女、夫妻之間,原本都是關係最親密的人,所以辦信用卡的附卡也可方便使用。但卻因為信用卡正卡債務無法償還,不僅波及到正卡持有人,也讓附卡持有人信用出現問題,甚至有義務幫正卡清償債務。
最近又出現一個案例,張太太原本持有先生的附卡,但是因為離婚後,先生未清償正卡債務,影響到張太太本身的信用,不只信用資料被送至聯徵中心,身上的其他信用卡也因此被停卡,甚至還必須償還正卡所欠下的債務。根據目前銀行相關規定,附卡持有人雖然與正卡人的信用分開計算,但是當債務綁在一起時,附卡的權益還是會受到損害。
台新銀行則表示,「正附卡人之信用紀錄原則上是不會互相影響,但是以現行信用卡契約,正附卡人則需互負連帶清償責任。」意思是說,正卡付不出錢時,附卡持有人除了要幫自己清償債務,還有義務幫正卡持有人償還信用卡的欠款,而這對未滿18歲的附卡持有人或是無經濟能力的人都很不利,目前銀行公會正研擬調整政策,朝向正、附卡人不需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以銀行的角度看,既有刷卡行為,持卡相關人負責還款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本來附卡就是替較不具經濟能力的妻小申辦,現在卻也要連同背上正卡人的債務,不諦是為本來經濟能力不佳的人雪上加霜,因此在享受附卡的方便之餘,可要好好看緊正卡持卡人,以免連帶信用受損。
資訊來源請參見:卡優新聞網的正卡欠款、附卡還債!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7&ns_pk=869
2007-01-04 08:02: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QQ 7 · 0⤊ 0⤋
請問你:
1.當初附卡辦卡是你簽名的嗎??還是正卡人代替簽名?
2.不管你中間有沒消費 只要在債務發生時你沒停卡 你就要負責
所以你11/13才停卡是沒有用的...
3.你不繳 正卡也沒繳 就是兩者到時一起強停 你只能倒楣..代繳了
4.如果真繳不起 去電銀行催收 (別找客服談 權責不同 找客服沒用
若不知你父催收是誰 請客服幫你聯絡或請他告知催收分機)根催收談談...
5.到現在已經3期沒繳(10/11,11/11.12/11)銀行可能要做強停準備了,到時你的信用就沒了(不是只有這家 是全部銀行信用)所以事不疑遲..趕快聯絡銀行...
2007-01-04 06:56: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貓貓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