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下面二點有什麼不同呢?一個是說離岸價格在美金 5000 元以下者,免具「出口報單」。一個是說invoice的金額在台幣五萬以下是可以直接走快速通關的方式出去,不一定需要以「出口報單」為依據。我搞不太懂二者那個才是正確的?還是二個都適用?
2.有人說進口貨物不論金額多少一律都須報關,但也有說小額郵包,其離岸價格為美金五千元以下者,免辦報關手續。那個才是對的呢?
請幫我釐清這二個問題~~謝謝~~
2007-01-04 16:17:4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呆熊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一)免報關小額郵包限額
1.1. 小額郵包係指寄遞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離岸價格(FOB)為美幣五千元以下或等值者,免辦報關手續。廠商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免證輸入;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價值在貿易局規定限額以內者,免證進口。
2.2. 各國駐華使領館、各國際組織及駐華外交機構持憑外交部簽發之在華外交機構與人員免稅申請書辦理免稅公、自用物品進口者,免證。
3.3. 貿易局登記之進出口廠商、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以外非以輸入為常業之進口人以郵包寄遞進口限制輸入貨品表外之貨品,其離岸價格(FOB)為美幣二萬元以下或等值者,免證。
4.4. 進口郵包如屬限制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且為少量自用或餽贈者,海關得視情形依表內規定酌量免證稅放,但有其他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5.5. 進口委託查核輸入貨品表內之貨品,應依該表所列規定辦理。
2007-01-04 21:35:36 補充:
沒有出口報單的話到時候公司就無法向稅捐機關報稅了,通常走快遞報關的貨物都是由一家貿易公司到處攬貨,然後以快遞公司的名義向海關報關,所以到時候稅金時向快遞公司收取的。
2007-01-04 16:29: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華菱 7 · 0⤊ 0⤋
問題 1:
其實貨物出口都一定要報關,都要做出口報單,
但,如果寄國際快遞,金額在 Invoice 總金額台幣5萬元以下可以不用製做出口報單(意思就是可"快速通關",只有附上Invoice 即可,不用再出具其他文件,一般由航空快遞公司幫忙報關)...
但要作出口報單也是可以做的.(為了加速通關,少人如此做)
至於你說的什麼美金5000元以下免具出口報單,好像是為了申請什麼才要提出的文件之類的, 我有點不太懂你的意思吔.
問題2:
進口貨物和出口貨一樣都一定要報關,當然小額包裹進口通關由航空公司會辦理報關.(因為文件有隨著飛機上的貨一起)
所謂的"報關手續"一定有的, 可由報關行代為辦理,但小額少量貨是寄國際快遞公司的,會代為辦理.
如果有任何進出口的問題可以打電話到北中南的海關(關稅局)詢問,或直接問報關行或快遞公司.
不知我回答的是否是你要的答案.
2007-01-05 12:46: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蒂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