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家中有一筆土地打算要自地自建後出售,因久未處理且不適用自用住宅稅額,公共現值約1500萬土增稅部份約300萬
長輩現在才要規避稅法打算贈與孫子,孫子本身未成年但自有存款約300萬(過去三年贈與所得)
因久居國外現在該如何處理這頭痛問題?
所需要的費用、時間?
謝謝回覆!

2007-01-02 17:39:2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
因為全然無法改用自宅稅率終生一次已使用,且長輩年紀己大也不適合分年移轉,買賣方式自有資金又不足,是否土增稅由受贈人出再由贈與總額扣除一次移轉,稅金好像不繳不行?
長輩主要是想蓋好後全部處份作為孫子的基金

2007-01-03 04:16:47 · update #1

孤單老人壹人獨居無子女只有壹個孫子
萬萬稅的政府!

2007-01-03 17:09:20 · update #2

6 個解答

土地增值稅只有一般稅率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二者稅額很大(稅率是自用10%,一般是20%,30%,40%)
但贈與不能申請自用稅率
若要自用,可契約訂為買賣條件符合就可適用自用(但需於房屋建好後,要如何申請才可全部自用,要詳細建好的層數,及房屋棟數,才可進一步回答),就算事後國稅局認定無買賣事實課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一樣可用自用,不必補差額
至於是省土地增值稅或贈與稅,二者何者有利,要看自用土增是多少錢,你已知土增要300萬,可再請問對方若是自住稅率又是多少,來評估
一、分年贈與,不繳贈與稅但要繳土地增值稅
二、一次買賣土增用自住稅率,但要繳贈與稅
那一個划的來

2007-01-03 17:49:05 補充:
那他的配偶還在嗎?他也用過了?
如果沒有,可利用土地稅法第28條之2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再由配偶來出售享用自用

2007-01-02 18:07: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hi~~你好~~你的情形和我家一樣我爺爺也是年繼大,且一把年紀了身價也有很多財產,光是不動產我們也找人幫忙了,財產我們也是利用節稅方式幫他規劃了....詳細若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yogersos@hotmail.com

2007-01-15 17:03: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3 · 0 0

做遺產稅規劃主要有三個.
降低資產, 創造負債, 預留稅源..

1. 其實您也可以都不做規劃, 土地部份不要急著找人來建..讓這筆土地自然便成遺產, 即使都不做規劃, 也只要繳34萬的遺產稅而已..
土增稅部份, 遺產如果有土地, 是不用課土增稅的.

2. 如果真的要做規劃, 如果是用贈與的, 因為有土增稅的關係, 是不用繳贈與稅的(贈與稅約280萬, 土增稅300萬, 抵扣之後, 還有負20萬,故不用繳)

3. 如果您長輩年紀不要超過80歲的話, 且身體也沒什麼大毛病, 倒是可以考慮貸款買保險來節稅..
以三年期的保單而言, 每年可以移轉1650000, 三年500萬左右, 萬一身故的話, 會賠保險金500萬..因此..
你長輩的資產就變成了..1500-500萬(貸款)=1000萬(已低於遺產稅的課稅標準), 所以遺產稅也不用繳了..
不過這樣有個風險, 萬一長輩太長壽, 光利息可是要繳不少錢..


不過真的要做規劃, 還是要做通盤了解才行, 因為長輩的心態不見得會跟我們一樣..
Blog: richdad.crmonweb.com

2007-01-05 08:14: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Hercules 3 · 0 0

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百分之十徵收之;超過三公畝或七公畝者,其超過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依一般稅率徵收之。前項自用住宅用地土地於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
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者,亦不適用之。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因此, 若目前為空地要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稅額, 目前可行的作法是:
趕快蓋一個簡便的房屋,能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及入戶籍, 因其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 故須等蓋完後一年且,才能符合稅法規定, 就可以申請使用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率......

但前題是, 之前並未申請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因為一生只能用一次...

2007-01-04 01:49:59 補充:
不能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才對, 漏了"不"字

2007-01-02 20:44: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VINCENT 2 · 0 0

若你真想不繳稅 可以利用遺產稅免稅額規定

大約有1000萬額度, 再利用土地作貸款

購買保險 利用保額增值高於土地增值特性

繳一點利息 增加負債

連300萬增值稅 也不必繳

至於細節 可以來信再討論


2007-01-02 19:19:1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三福 黃 7 · 0 0

我想在土地增值的部分是沒有辦法去避免的
不過在贈與稅這一方面卻可以做很大的改變
唯一做法是如果不是急著要過戶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分年在免稅額內按持份贈與孫子
這樣就可免除一大筆贈與稅
如果你是直接贈與的話
你大概要繳(1500-111)*27%-109700=2653300
如果土地增值稅又是長輩繳的稅的話
那連這一筆錢也要算在贈與裡面
這樣下來贈與稅的金額更是高
所以要做財產轉移真的要快
不然一生所賺的錢都會被政府拿去的

2007-01-02 18:16:0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我是肥李董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