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營業額不超過3000萬是要報書審.查帳ㄚ..聽說國稅局會依你公司的營業額然後額定你能報的支出費用.那請問若年收在2000-3000萬之間.國稅局到底會額定多少為國家認定你的支出呢((交際費.伙食費.其他費用.水電費..電話費.......)
\謝謝~~
2006-12-28 04:38:2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 書審就是當你公司營業額小於3,000萬,便可選擇以書審之純益率申報(每個行業不同,大概6%左右,營所稅結算申報書內會附列各行業之擴大書審純益率),當公司以擴大書審純益率申報,國稅局會降低查帳的機率,營業額大於3,000萬是不適用書審的喔...
2. 查帳:營業額小於3,000萬,申報純益率不及擴大書審之純益率,國稅局會列入查帳案件,抽查比率較高......,營業額大於3,000萬均屬查帳案件.....
3. 交際費的限額;
一 營利事業列支之交際費,經依規定取有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
,應予認定,但其全年支付總額,以不超過左列最高標準為限:
(一)進貨部分:
全年進貨淨額在新台幣三仟萬元以下者,以不超過全年進貨淨額千
分之一點五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全年進貨淨額千分
之二為限。全年進貨淨額超過新台幣三仟萬元至一億五仟萬元者,
超過部分,以不超過千分之一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
千分之一點五為限。全年進貨淨額超過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至六億
元者,超過部分以不超過千分之零點五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
以不超過千分之一為限。全年進貨淨額超過新台幣六億元者,超過
部分以不超過千分之零點二五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
千分之零點五為限。
(二)銷貨部分:
全年銷貨淨額在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者,以不超過全年銷貨淨額千
分之四點五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全年銷貨淨額千分
之六為限。全年銷貨淨額超過新台幣三千萬元至一億五千萬元者,
超過部分以不超過千分之三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千
分之四為限。全年銷貨淨額超過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至六億元者,
超過部份以不超過千分之二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千
分之三為限。全年銷貨淨額超過新台幣六億元者,超過部分以不超
過千分之一為限;使用藍色申報書者,以不超過千分之一點五為限
。
4.伙食費列報:
一 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除國際航
運業供給船員膳食外,應提供員工簽名或蓋章之就食名單,依照下列
標準核實認定其伙食費並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
(一)職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最高以新台幣一千八百元
為限。
(二)航行國際港口者,及遠洋漁船,航員每人每日以新台幣一百八十元
為限。
(三)航行臺灣、金門地區者,及近海漁船,船員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五十
元為限。
二 營利事業基於營業需要,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由員工自行就食
,以代替供應伙食,在前款第一目規定限額內,得核實認定,免視為
員工薪資所得。
三 伙食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一)主食及燃料為統一發票,其為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者,應取得普通收據。
(二)蔬菜、魚類、肉類,應由經手人出具證明。
(三)委請營利事業包伙或在其他營利事業搭伙者,為統一發票或普通收
據。
(四)營利事業員工伙食費,如係委由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
利委員會辦理,為職工福利委員會出具之收據
5. 其他費用.水電費.電話費......只要收據發票是公司抬頭,且均跟營業有關支出,是可以核實認定的
2006-12-28 09:27: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哲裕 5 · 0⤊ 0⤋
申報的方式主要是看您帳務的情形來判斷,如您成本費用缺太多,那您就要考慮用書審方式申報。而書審的方式有分兩種,一種是營業額小於3000萬,採用擴大書審純益率申報;另一種是營業額大於3000萬,則不能採用擴大書審,而可採用所得額標準純益率申報,所得額標準會比擴大書審的純益率高出0~3%不等,要看公司的行業別。
若公司的成本費用足夠,那麼您就可選擇查帳的方式申報,只不過因為採用查帳的方式,純益率往往較低,所以會配合會計師簽証,這樣被抽查的機率會較低。
有些費用是有限額沒錯,例如交際費、出差費、伙食費、加班費、退休金、捐贈、職工福利、轎車的折舊、小規模收據....等等,但與營業額有關的只有交際費(捐贈與所得額有關),而且採會計師簽証者,交際費的限額會較高。其他的支出,雖然沒有限額限制,但也要注意合理性,否則國稅局調帳的風險會提高。
要有最佳的節稅效果,除了選擇對您公司最有利的申報方式之外,也要考量到盈餘分配對公司股東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影響,要把營所跟綜所綜合考慮之後,才能有最佳的節稅效果。
2006-12-29 05:11: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財政部為了簡化稽徵程序,凡營業及營業外收入合計低於3000萬元者可適用擴大書面審查辦法。財政部每一年會頒佈「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並於此辦法中訂定各行業的淨利率(擴大書審率)。營利事業應自行依所將所得調至擴大書審率。該比率可到財政部網站查詢。目前95年尚未發佈,所附為94年度供參考。http://dotsearch.dot.gov.tw/searchnew/show.asp?id=861
假設 貴公司營業收入2900萬,為買賣業,擴大書審率6%,則 貴公司應自行調整所得至 174萬 = 2900萬*6% ,應納稅額42.5萬=174*25%-1
2006-12-28 05:17: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tan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