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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富邦產險是只收錢還是不負責理賠的嗎?因我爸被富邦的保險人撞,可是要出院時因醫療費有點龐大所以我們請對方先來支付,且也簽了切結書,此款金額在和解時一並扣除,然而我拿此次收據去跟富邦申請強制險的醫療費用時,他說此筆費用是應該由肇事者請因錢是他出的,可是這樣不對呀,這樣他根本就沒有花到錢吧,而到是我們簽了切結書,可是我們沒有收到那筆錢呀,請問這樣的事情要怎麼處理呢?有好心的人能教我嗎?難到富邦保險都是這樣吃錢的嗎?

2006-12-27 15:56: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秋天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4 個解答

基本上富邦產險說的沒有錯,因為保險是對方買的所以是由對方申請,你們應該請求對方賠的除了醫療費外還有精神賠償.薪水損失.醫療照護....等等,要視你們的情況而定,如果當初你只有簽這筆錢的切結書那還有爭取理賠空間,如果你們簽了和解書那就只能照和解內容來處理了....
如果您不清楚還有疑問,email告訴我,我儘量幫你們
     遠雄人壽      黃經理

2006-12-27 16:22: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唐門 7 · 0 0

依我們公司在處理這方面案件的經驗~~
我會建議你~~兩方面同時進行"""
也就是一邊向加害者一方和解或提告!
一邊先和對方強制險申請醫療實支實付
因為你們目前急需要錢~~那當然先和強制險保險公司要錢阿""
等之後和解再扣除就好了~~~
不然要等到和解再一起拿不知還要等多久~~
如果加害者一方沒錢~~無法和解~要用告的"""
一告就要2~3年起跳ㄅ~~那你要拿到錢不知要何年何月了""
且您父親如果復原的好~~到時要請強制險的殘廢給付~~2~3年後傷都好了還請啥???
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可點我小頭和我連絡!!

2006-12-31 16:08: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快樂為主 2 · 0 0

您好!!
看了您的描述,真想為這位孝子,幫您為父親討一個公道。
您們的求償方式,不對了。
先不管那筆錢誰拿了,您們現在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請求權,六個月內ㄛ,可以合併民事請求權利。
將您父親的醫療及後續醫療、看護、財物損失、交通費、工作中斷的收入、精神撫卹等,都可以想對方請求賠償。
不要把請求賠償方向找錯?是駕駛人,不是保險公司。
它的保險公司是針對他,不是您。
比如說您總共要向他求償五萬元,他的保險公司只願賠二萬,那其他的三萬元還是駕駛人(對方)要出ㄚ,沒有照您們的意思,和解書就不簽,六個月內可以用刑事過失傷害告對方。
相關車禍請求賠償權利,可以參觀我的blog文章,對您們有幫助

2006-12-27 16:44: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1.時間.地點.責任(誰對誰錯).和解時保險公司是否陪同且同意和解金額....均會影響保險公司理賠的結果
2.對方是否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3.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巷富邦申請沒問題,保險公司沒理由不接受受害人申請
4.理賠申請實務面.歡迎電恰為您解說

2006-12-27 16:32: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任鈞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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