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中低收入戶的申請資格是什麼?
不是老人跟身心障礙的喔!
要準備什麼文件呢?
2006-12-24 13:32: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asper 3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你好:
中低收入戶有分:
圖片參考:http://www.sw.kscg.gov.tw/intro_docs/item32/gree_tit1.gif
年滿65歲以上縣民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省市政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23772元)。 ---96年度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一口以內不得超過250萬,每多一口多25萬)
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公告現現值未超過650萬元者。
應備文件:
全家之戶籍謄本
全家之所得稅及財產證明(可委託公所統一造冊申請)
申請人私章
申請人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其它應備文件(如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等)
申請表
圖片參考:http://www.sw.kscg.gov.tw/intro_docs/item480/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gif
居住在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96年度為9509元)
之2.5倍(96年度為23772元)。
2.應計算人口之動產未超過1人時為新台幣200萬元,每增加一人
增計新台幣25萬元。
3.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4.未獲安置於機構及未領有其他津貼補助。
要申請中低收入戶要家中有65歲以上之老人.
或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方可申請.
2006-12-26 13:11: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夏雪☆ 7 · 0⤊ 0⤋
項目:低收入戶
補助 (申請)對象:以靠救濟為生者。(貧戶)
申請文件:
全戶所得證明及財產證明。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戶長印章。
戶長郵局封面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身心障礙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65歲以上老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國中以上之學生需附學生證影本。
受理單位:戶籍地之里辦公處
備註:
第一款:每人每月發給7100元家庭生活補助。
第二款:每戶每月發給4000元生活補助費,戶內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加發1800元生活補助費,就讀高中職以上者,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補助費。
第三款: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加發1800元生活補助費,就讀高中職以上者,每人每月4000元就學生活補助費。
項目:低收入戶安養、照護
補助 (申請)對象:
設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年滿65歲以上,安養照護之老人。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
註:安養:身心健康行動正常而乏人照料的老人。養護:罹患慢性疾病或癱瘓不能自理生活需要他人照顧者。照護:罹患長期慢性疾病需醫療服務及技術性護理(插三管:氣切、導尿管、鼻胃管或植物人)。
申請文件:
入家養護照護申請書。
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低收入戶證明。
身分證影印本。
最近兩吋半身照片三張。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情含肺部X光、B型肝炎、梅毒血清(AIDS)。
受理單位:市公所社會課
備註:與縣府合約之機構
項目:低收入戶教育補助(低收入戶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項目)
補助 (申請)對象:設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內,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大學學生。
申請文件:本所製統計表函報縣府彙報。
受理單位:市公所社會課
備註:
項目:低收入戶喪葬補助(低收入戶特殊項目救助及服務項目)
補助 (申請)對象:設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內人口死亡者。
申請文件:
低收入戶證明。
死亡證明書。
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戶長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戶長印章。
受理單位:市公所社會課
備註:
事實發生二個月內提出申請,經縣政府核定後將補助款撥入帳戶。
比照無親屬屍體埋葬標準(三萬元)。
項目: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無力繳納相關費用
補助 (申請)對象:
保險人認定標準: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
家庭發生重大事故致生活陷於困境。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而無法自立生活。
取得第五類被保險人身分前積欠者。
為第六類被保險人而生計遭遇困難。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為經濟困難者。
申請文件:
2006-12-24 13:47: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蛋蛋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