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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把發票金額打錯了,後來我寄回去給他;請他補一張給我,過了十天左右他還是說他沒收到,現在發票憑空消失了,有什麼補救方法嗎?而且金額17萬多,公司要報帳用的該怎麼辦哩?

2006-12-22 03:59:5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孟哲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可是對方說金額太大了沒辦法重開耶,怎麼辦?

2006-12-22 04:05:10 · update #1

可是發票是在一拿到之後就發現金不對馬上寄還給對方,發票完全沒經過會計的手上,所以開折讓可能會行不通捏

2006-12-22 04:18:32 · update #2

5 個解答

版主大大:
發票金額錯誤,買受人無法入帳,寄回給發票開立人結果遺失,雙方的確都很為難。
因發票金額錯誤,發票人勢必須重新開立發票。惟錯誤發票遺失,所以您必須出具發票遺失聲明書給原發票開立人。原發票開立人,才得以依您之聲明書向稽徵機關辦理專案退稅或留抵銷項稅額。
〝聲明書〞,內容大致為:
○○年○月○日本公司向貴公司購買貨品金額新台幣○○○元,惟所開立發票號碼○○○○○○○、金額●●●、稅額●●錯誤,本公司遂於○○年○月○日將該發票寄回貴公司,然發票於寄送途中遺失,本公司謹聲明該張發票本公司並未向稅捐機關申報,請貴公司重新開立正確金額發票予本公司以利後續帳務處理。
此致
◎◎公司

2006-12-22 05:00: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dy 6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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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6:1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VFJQENUKBNXC 1 · 0 0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因此,可向廠商影印該遺失發票存根聯二份用印本公司發票章及負責人章交予廠商為扣抵聯及收執聯即可作廢。
原遺失發票若尋回請還給廠商,以免誤申報扣抵。

2006-12-22 14:09:00 補充:
嗯!Andy說的沒錯,已經去電國稅局詢問,應依照Andy敘述的作法

2006-12-22 04:27: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如果真的找不到那張發票,就先開折讓單給她們,再請她們重新開立一張發票就可以嚕

油你們公司開立折讓單,開給她們把之前那筆錯的折讓回去之後

再請她們開立正確的發票

2006-12-22 04:15: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ark.t 5 · 0 0

如果採掛號方式,可以像郵局查詢阿,應該不成問題,除非你採平信寄出,這樣一來,你就要承擔風險了,
假設真的找不到原發票,只能請廠商重新幫你開一張,蓋上發票章+負責人小章+與正本相符章,也能如同正本使用,但是萬一找到正本,要記得換回來喔。

2006-12-22 04:02:5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冰糖寧兒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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