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險與防癌險的基本定義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2.意外險與防癌險的常見糾紛有?
3.意外險與防癌險的比較?
以上問題,是我比較疑惑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2006-12-15 18:05:0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我的意思是 想要個別解釋><
1.意外險的基本定義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2.防癌險的基本定義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3.意外險的常見糾紛有?
4.防癌險的常見糾紛有?
5意外險與防癌險的條約比較?
2006-12-15 18:44:45 · update #1
版大的問題是學院派的問法
但大多數的業務員是市場派的
所以大家會看不懂你的意思的
1.意外險的基本定義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示範條款
保險範圍
第二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2.防癌險的基本定義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此非示範條款,各家會些許不同)
第二條 名詞定義(一)
本契約所稱之『癌症』係指一種疾病,其特徵係由人體內惡性細胞不能控制的生長和擴張,對組織造成侵害或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的惡性腫瘤,而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類為惡性腫瘤,且經醫院對固定組織所作的病理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第七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3.意外險的常見糾紛有?
1.投保時,職業等級的區分====>風險與保費定價問題
2.以投保,職業變更通知義務===>風險與保費定價問題
3.理賠時,意外傷害定義區分問題
4.防癌險的常見糾紛有?
1.b肝帶原告知問題===因果說及危險評估說
2.併發症是否在理賠範圍問題
3.無切片病理報告時的癌症判定
5意外險與防癌險的條約比較?
這題太多了
很難打呢
2006-12-16 03:58: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保險民宿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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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打擾在這跟您說聲抱歉,敬請見諒
2014-09-27 03:21: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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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04:54: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在你投保期間遇到 手頭緊 時...
請記得與你的保險業務員聯絡...
或者撥打壽險公司的0800電話...
千萬不要不管它...甚至讓保險公司找不到人...
那是自己的權益受損...
。。。。。。切記切記。。。。。。
2006-12-16 19:09: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粉紅色的微笑 7 · 0⤊ 0⤋
意外險與防癌險是兩種完全不相干的險種,定義與用途完全不一樣,所以根本無法做任何的比較!
"意外"是外來的,非自己的故意行為造成的;"癌症"雖也非人所願得,但卻是自身的生病所造成的!所以這兩者,其一是意外,其一是疾病!
用在人身上的保險,分成壽險,醫療險與意外險三大類,既然歸類為不同的險種,當然就沒辦法相比較,唯一能比的是"你想要用在何種方面的保障" !
其實,醫療保險方面的實質爭議並不多,因為保單條款都寫得非常清楚,惟國人的習慣都是與相熟之人購買保單,往往是認識的業務人員說都規劃了,便就信以為真,以為從此再無漏缺,等到了需要申請理賠時,如果申請不到,便認為保險公司不願理賠,事實上是根本沒有規劃在裡面,也就是保險公司沒有銷售給你的商品,你也沒有花錢買,那要保險公司怎麼賠?!
再者,醫療行為的內容越來越多,所以,保單是需要隨年齡,時代的不同,定期檢視及增減的!舉例來說,我個人十年前的防癌保單,只理賠三大項目:1.化療 2.住院 3.得癌死亡 ,但是現在,醫療水準進步了,需要的理賠項目,便要增加到癌症開刀,出院之後的療養金,甚至, 早期都不太聽過的0期癌(原位癌)都是需要再增加進來的....如果我沒去加買這些項目,屆時,事發了,才要與保險公司發生爭執,說他們不理賠,這樣應該不合理吧?!!!
至於,意外的爭議,就多了!因為對"意外"的定義,每個保險公司的解釋並不完全相同!舉例來說:喝酒開車出了車禍並且不治死亡,您覺得是意外,對吧!可是,喝酒開車,是不對且危險的行為,所以,它是可以被預防的,並不是我先前說的"外來的,非自己的故意行為";又例如:以前有個新聞,內容是,一個小學生放學回家,因為忘記帶鑰匙,便企圖從樓梯間的窗戶爬出想跨到三樓的自家陽台,結果失足墜樓死亡,你覺得保險公司會理賠嗎?!答案是:意外不賠;壽險賠!
其實,保險的理賠糾紛,大多是在意外險的部分,醫療方面甚少!
說了這麼多,希望有解答到您的部分疑慮,至於其他的,有些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比較問題,看看有沒有其他高手可以幫你了!
2006-12-15 21:13:4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大頭貓 4 · 0⤊ 0⤋
基本上...
意外險是指由"外來突發不可預知而發生的事故"而言'
防癌險指的是"由自身生出來的疾病".
所以..意外跟防癌險本就是兩種完全不同功用的險種
不能混為一談.
也就是說..連一點"糾紛與比較"都不相干.
意外險又分"人身"與"產物"'所以嚕'你的問題問的不是很明確.
2006-12-15 18:15:2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