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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欠卡費被強停是中國信託和匯豐銀行的,但已經清償完約3個月了,有拿到清償證明,我有工作有薪轉但薪轉部份金額不高,因為我們是分兩次領一個是薪轉一個是領現金! 這樣可以辦信用卡嗎? 謝謝

2006-12-10 15:06:2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arson 2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2 個解答

依照聯徵中心揭露規定,您的記錄將會於清償後半年方能消滅,因此,您的“三個月”應該是還沒辦法辦理信用卡的唷。

建議您可以再等大概三至四個月後再申請其他銀行的信用卡,(因為您在中國信託以及匯豐銀行都已經有不良記錄存在,不太可能順利申請成功)。

所以,您目前若欲申請任何信用卡,過卡的機率其實很低。主要是因為您的記錄一時之間還沒辦法消除唷。

參考看看吧。

2006-12-10 15:35: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antastic 7 · 0 0

1.對許多信用資料遭聯徵註記的人,最擔心的就是聯徵記錄會留多久?是不是一輩子跟著你?許多愛惜自己信用的人,或許只是一時不小心,而留下不良信用紀錄。事關信用大事,而且無論貸款買房、融資做生意,都需要與銀行往來,這種事情不能不小心。 聯徵中心的規範,不良信用紀錄並不像犯罪前科一樣,所以不會一輩子跟隨著你目前聯徵中心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條規定,並依據金管會規定,個人資料紀錄期間為,逾期、催收紀錄,自清償日起揭露三年;呆帳紀錄,自轉銷日起揭露五年;退票紀錄三年,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的人,自辦妥清償註記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六個月其實註記的時間不會很長,而且通常都是在信用不良期間,且多半在3~5年之間,若提早清償債務,註記時間更只會有半年而已,對於有心清償債務,以及珍惜自己信譽的人,其實很輕易就可以從紀錄上消失.   而信用卡資料,自停卡之日起揭露五年,但是有強制停卡行為,且未清償則是揭露七年,不正常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反而是信用卡不良紀錄會保留較久,因此在使用信用卡時需要更注意小心。至於最近許多人熱烈討論的破產問題,聯徵中心則是規定,破產宣告紀錄自宣告日起揭露十年 至於許多人關注的,加入卡債協商後,這個資料會留多久,而根據聯徵中心的表示,卡債協商只是在當事人信用紀錄上備註,表示這個人有加入債權協商,適用於「其他資料之揭露至特定目的消失為止」,當協商結束時,這個註記也就消失了 聯徵中心也一再表示,聯徵中心只是一個資料庫,是根據各銀行送達的資料作處理,只是提供銀行個人信用資料交換。因此,並無權更改任何信用資料。另外,當不良信用資料未出現在個人信用資料時,其實並不代表銀行就看不到這些資料,銀行還是可以進入資料庫中調閱個人過去的信用資料,因此善加保護個人信用紀錄,才是最重要的事.
資訊來源請參見:卡優新聞網的加入卡債協商,聯徵記錄留多久?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4&ns_pk=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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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請參見:卡優新聞網的 國泰世華 > Combo多功能財富晶片卡http://www.cardu.com.tw/card/card.htm?bi_pk=13&cc_pk=391


2006-12-10 16:13: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QQ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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