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還是學生,19歲
(1)我今年有打工賺12萬要繳稅嗎?
(2)就是之前我媽都是有報養我跟我弟,好像可以賺40萬免稅吧,假設我媽剛好賺40萬不超過,然後現在就是我打工有賺12萬,那我媽現在還可以再報養我嗎?
(3)我上網查就有分自己報稅跟父母一起報稅是啥意思?有差嗎?
(4)假如我自己報的話要報多少?那我媽要多繳稅嗎?
(PS.假如我自己報,我媽就可以報養我嗎?)
(5)假如跟我媽一起報的話,我媽要報多稅嗎?
(PS.是要加上我賺的錢嗎?我有上網查好像有被扶養免稅額74000,還有學生的話是不是可以扣20000,那就是我媽的40萬再加上我的120,000-74,000-20,000=26,000 所以是種共要報426,000,這樣對嗎?)
2006-12-04 16:31:5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LizYang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你未滿20歲在學年所得12萬由母親扶養較有利,母親所得40萬(單親嗎):
520000-231000(免稅額*3)-46000(單身標準扣除額)-156000(薪資扣除額*2)-25000
(教育學費扣除額)=62000
62000*6%=3720應繳稅額
教育學費扣除額------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學費
所以當你自己是納稅義務人時,是不能作扣除的
如果平時有醫療.保險.捐贈.自用住宅利息貸款利息等費用單據,而合計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時,可採用有利的列舉方式扣除,減少課稅額
2006-12-05 04:04: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恩 回答的還不錯 我喜歡
2006-12-09 22:22: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林亭吟 2 · 0⤊ 0⤋
年收入超過19萬以上才要報稅,其實你現在是學生就報給你媽扶養就好了,國稅局不會為了你的12萬去查你的稅的,除非你的帳戶裡面有巨額存款,錢多到不像是一個學生才會被查稅。
2006-12-04 16:49: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我是肥李董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