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長!請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感激不盡!!
那是我爸的卡債
大慨欠了4家,預估有百萬了(實際金額不太了解)
因為經濟問題,每期只夠繳最低應繳總額
但是前陣子開始連最低 交總額都繳不出來
一個多星期前,銀行開始打電話到家裡
我家人都說我爸不在(我爸叫我們這樣講的)
前天家裡收到一張銀行寄的~訪視專函~(這只是4家中的其中一家,其他三家還沒動作)
裡面的意思是說討債公司的人要來找我們(原本是討債公司親自送信上門,只是那天家裡沒人,所以討債公司的人把信放在信箱)
對於銀行和討債公司的行動,我們家目前是採取逃避的回應
我爸本身沒有固定的工作
為了能早日還清債務
我爸上星期和他朋友到大陸創業(每天都打電話回來問家裡情況)
會不會成功還是未知數
我媽每個月薪水兩萬多
但是光房貸每個月就要繳兩萬
生活根本過不下去
每天都提心吊膽的生活著
現在聽到電話聲或是門鈴聲都很害怕
我還個學生,我不想讓學校任何一個人知道
每天在學校一想到回家要面對這些壓力
心情就很差,但是還是要強顏歡笑的面對大家
真的覺得很煩很絕望
我知道欠錢不還是不對的
不是不還,是真的沒能力還
我爸媽為了還債
都很努力的工作
請各位大大告訴我該怎麼辦
非常感激不盡!!!
P.S之前我有叫我爸跟銀行作卡債協商
但是我爸說他不行,也不告訴我原因
2006-11-29 15:09:37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與其逃避.不如勇敢面對...*房子是誰的名字呢...*銀行或催收公司有權利打電話去你家.也有權利去訪視..但不能不當催收..可是他們本身也有法務部門.所以會游走法律邊緣...若要反制需要蒐證..*可以先試試協商.這可以暫緩催收行動..反正都信用不良了..**.欠債還錢是應該.....可直接與我聯絡.我上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現場免費的法律諮詢.免費輔導債務人申請協商...你可來多了解.至少能讓你了解一些自己的權益.也許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思考.更希望能有幫助.加油喔...用正確的方式處理.相信一定可以再見陽光的.
2006-11-29 22:53: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
簡單~看完下面文章就OK
下面文章可以轉告同住的家人,也是家人的權力
銀行不得將債務告知非本人以外的人~如老公~家人~同事~老闆等..更不可張貼字條~等於公諸於世~~侵犯個人隱私權
催收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
至於年滿20歲的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被宣告禁治產者除外)申辦信用卡(正卡)、現金卡或消費貸款已不需要經過父母同意,所以必須獨立承擔這些卡片的所有債務,父母沒有法律上義務,不必替子女繳交卡債。(金融機構不得提供對債務履行無法律上義務者之資料與受委託催收機構,以杜絕或減少第三人遭受不當催收行為之情形;債權金融機構與受委託催收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
金管會已要求銀行公會修正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委託他人處理規範:
一、 消費者知的權益部份:金融機構債務委外催收前應書面通知債務人,通知內容包含受委託機構名稱、催收金額、金融機構申訴電話等。金融機構並應將其受委託機構基本資料公佈於金融機構之營業場所及網站,以利債務人核對催收機構之相關資料。
二、 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措施:
(一) 受委託機構及員工不得向債務人或第三人收取債款或任何費用。
(二) 要求金融機構不得提供對債務履行無法律上義務者之資料與受委託機構,以杜絕或減少第三人遭受不當催收行為之情形。
(三) 受委託機構因有不符合委外催收處理要點之催收行為發生時,致債務人無法接受受委託機構對其債務之催收,而直接向金融機構洽商債務之清償事宜時,金融機構應受理並積極處理。
(四) 要求金融機構如有新委任或終止與受委託機構契約時,應立將名單報送銀行公會更新相關資料,以利消費者能及時查閱正確之資訊。
三、 加強金融機構管控催收機構之機制:
(一) 金融機構如發現受委託機構或其聘僱人員,於所委託之業務涉有暴力、脅迫、恐嚇討債等情事時,應儘速報請治安單位處理。
(二) 要求金融機構應於委外契約明定,受委託機構應解聘或懲罰不適任員工之標準。
遇到惡劣催收公司,怎麼辦?
據最新修正「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委託他人處理規範」中加強金融機構管控催收機構之機制:金融機構如發現受委託機構或其聘僱人員,於所委託之業務涉有暴力、脅迫、恐嚇討債等情事時,應終止委外催收合約並儘速報請治安單位處理,若銀行拒不遵循上揭規範辦理甚或故意找黑道追債,除當然停止銀行催收委外作業外,應依銀行法第61-1條規定停止銀行發卡業務並撤換負責人。另依「檢察機關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之甲類民生犯罪(受託催討債務而以暴力或其他足以構成犯罪之手段,對借款人催款或討債之個人或集團。)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應主動聯繫司法警察機關,對轄區內可疑涉有暴力或其他非法行為之討債或受託處理債權個人或集團進行訪查及了解,事前防範危害民生犯罪之發生;對可疑已涉及常業重利、暴力、非法討債行為之個人或集團,應主動分案積極偵辦。
申訴電話如下
金管會鑑於近年來金融機構間進行共同行銷相當普遍,提供民眾一個最容易辨識的服務管道有其必要,因此除了於銀行局、證期局及保險局等機關設置申訴專線外,進一步於會本部設置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869899,並自即日起開始運作。
金管會及申訴調處機構的服務專線如下:
金管會會本部
申訴專線:0800869899
金管會銀行局
非法催收申訴專線:02-25360431
金管會保險局
申訴專線:02-89680100 02-89680099 02-89680719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申訴專線:02-87734136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85962229
信用卡申訴專線:02-85962333
其他業務申訴專線:02-85962345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電話:02-23972227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電話:02-87898897 0800565678
2006-12-04 08:17: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erfect Stranger 7 · 0⤊ 0⤋
房子呢? 目前妳們住哪
如果是有貸款的房子
就把房子賣了先租屋
可以暫時度過難關吧
2006-11-29 18:43: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愛情是一種直覺 2 · 0⤊ 0⤋
先幫你老爸弄清楚甚麼是卡債協商
然後一家人一起商量看看這樣做到底好不好
<卡奴聯盟>趕緊爬文去吧
實在看不出你們除了協商還有甚麼路走!!
2006-11-29 18:33: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vinaya888 5 · 0⤊ 0⤋
MAX說的太誇張了吧
都已經走投無路了
還要叫人家拿現金出來
聽起來是詐騙的手法
2006-11-29 17:37:4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跑腿的 7 · 0⤊ 0⤋
有哪些銀行的卡呢?
每家處理方式不太一樣呢!
舉例..某家銀行(we are fri......)在過年這段時間..有很多優惠方案.
比方說..
1.止息後..1-5年無息攤還.(假設利息+本金共滾到65萬)照理說.65萬不但要每個月還款..利息也會繼續往上加...我說的這個不用...就直接65萬分期還到完.
2.假設欠65萬..那麼..準備30-35萬..跟銀行攤牌..這些..1次還你..(抵65萬)
別以為我在說風涼話..上星期五和朋友吃飯.他是那間銀行的資深"催收".
還有..問題說的愈不明確.愈無法找到核心..
祝..好運
2006-11-29 16:28:0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niko 6 · 0⤊ 0⤋
請聽聽我的方法自備20萬一年就可還完詳細狀況來信聯絡:te8jung@yahoo.com.tw我不是辦卡中心也不是債務處理單位我只是個過來人提供您一個方式
2006-11-29 16:01:2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max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