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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到的申請條件是:
須符合無擔保債務總額達新台幣30萬元以上,無擔保債權銀行家數達2家以上,
且債務人平均每年償還金額應在債務總額之15%以上者,
負債比正常戶須大於25倍,方可提出申請。

我母親的情況是:
台新正卡卡債26萬(原本30萬)
九月未繳一期,因而被台新寄了存證信件要求一次還清
後來和行員交涉後,先以一個月繳1萬8的方式,連繳三個月
這樣就不用先一次還清
可是繳了三個月之後,這一期寄來的繳款單居然要繳2萬
對於我母親目前能負擔的真的太高了

可是又怕負債太低沒有資格去做協商
請問如果加上我母親附卡的債務,這樣可以一起算嗎?
我母親附卡有二張,台新5萬,華僑4萬,是我的附卡人

會欠下那些卡債,都是早期因為家裡做短期周轉辦理的預借現金
一直都只繳最低金額,結果只還到利息,本金都還不到
越滾越多

就連我自己為了幫我母親處理債務的問題,也用自己的名義辦理了貸款
可是還是不夠,請問有什麼辦法呢,謝謝。

2006-11-27 07:06: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3 個解答

以妳母親的狀況看.她跟本只要跟台新一家銀行做個別協商就好ㄌ.妳只要依妳們的還款能力去跟銀行談條件就好ㄌ.妳一定要堅持不要在被銀行說要先還多少妳們就還多少.這樣銀行會認為妳們還有還款能力那就不好談ㄌ.跟銀行談妳只要表現有還款的誠意.表明妳想還可是也要在妳的能力範圍內.要是銀行不答應那妳也可表明那妳也繳不起.千萬不要在去繳款.銀行到最後會答應的.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1-27 07:27: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請您和我連絡~~0927218625陳小姐我將我的專業告訴您~希望能夠幫到忙~謝謝

2006-11-29 19:26: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 o C o 1 · 0 0

*白天第一件事就是先把母親的附卡剪掉..不然到時候影響到你的信用..*附卡是不能協商的....母子至少要有一個人信用正常..**.欠債還錢是應該.....可直接與我聯絡.我上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現場免費的法律諮詢.輔導債務人申請協商...你可來多了解.至少能讓你了解一些自己的權益.也許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思考.更希望對你能有幫助.加油喔...雨會停..天總會晴..只要你有心.且用正確的方式處理.相信一定可以再見陽光的

2006-11-27 23:19: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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