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機械每個月都維修.因和修理廠老闆不錯.1-12月的修理費都是12月底才結一次帳.所以金額都會超過15萬.請問這筆金額算是費用.還是轉列資本支出再按年攤提折舊???麻煩各位有經驗的會計幫我解答一下,拜託!!!0
2006-11-26 04:49:3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lisa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依照查核準則規定
(一)修繕費支出足以增加原有資產之價值者,或其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者,應列為資本支出。
(二)因維持資產之使用,或防止其損壞,或維持正常使用而修理或換置之支出,可作為費用列支。
(三)凡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六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六萬元,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仍應作為資本支出。
我想你是考慮上述第三點(三)的原因才會認為要轉資本支出,但別忘記如果是因為第二點(二)或因為歲修是可認列費用的喔!!!何況每次維修應該都有往來證明文件可證明,所以依照正確的處理方法,應為"費用"。
p.s. 一般您的問題我們會認列資本支出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查帳時,國稅局可能會因為一張發票金額超過六萬元,就直接轉列資本支出,造成我們得向國稅局舉證為費用;所以除非適用第二點且有足夠證據可證明,否則建議為了稅務處理,直接放資本支出。
2006-11-26 05:39: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llcpa 2 · 0⤊ 0⤋
你的狀況應該每一筆的修繕費金額都不會很大(不超過6萬)
請修理廠老闆隨發票另外提供一份年度修理的明細(有每次修繕日期、費用)
這樣就能讓查核人員了解並非是「一筆」1x萬的修繕費了
2006-11-26 12:46:30 補充:
忘了說,直接列為製造費用即可,明細是用來證明不用資本化
2006-11-26 07:44: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夢工廠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