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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設立居家護理所, 請求知道企劃書書寫的高手給予指教. 謝謝!!!

2006-11-24 10:27: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斯海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其他:工作與就業

2 個解答

服務對象1.符合健保慢性疾病居家照護收案條件者*病人只能維持有限的自我照顧能力,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有明確的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療措施者2.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服務範圍oo市及oo縣市服務項目更換鼻胃管更換留置導尿管<>服務項目:更換氣切管及護理.灌食技巧及營養評估.一般傷口護理.造口護理 .流行感冒疫苗注射.姿位引流及胸部物理治療<> < />門診服務→宏恩醫院(每月1-2次)轉介營養師及社工師 復健諮詢與服務 定期抽血(視個案情況異常者每三個月檢驗一次)定期健檢(每年1-2次)輔導長期照護機構設立及評鑑收費標準全民健康保險局公告實施之收費標準如下:*屬一般健保身份應負擔收費標準10%的費用+來回交通費健保卡一個月蓋一格(屬重大傷病、榮民(眷)、低收入戶等免部份負擔)*不符合健保給付標準者,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總金額       :醫師訪視:身體評估、醫療諮詢 每二個月一次個案權利*當您與您的家人接受本所居家照護時,您有以下應有的權利:1歡迎您使用申訴、讚美專線02-1234567或0937-000000、e-mail:書面申訴地址:OO市OO路OO巷OO弄OO號OO樓之O2您有充分瞭解居家照護之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收費標準。3有關您的病況、病歷是會被保密的,需要時您也可至本所申請病歷摘要。4對提供的護理服務內容您可以拒絕,但必須知道及瞭解拒絕護理後對病患所造成的影響。5您知道居家護理師所提供的服務將於何時、何情況下終止(如問題解決、遷出照護區、死亡…等)。6專業居家護理師秉持尊重、愛心、關懷及敬業態度提供您居家照護服務。7本所與宏恩醫院簽訂醫療合作服務,視病情需要提供營養、復健、社工、醫療…等相關諮詢TEL:02-27713161。個案義務*當您與您的家人接受本所居家照護時,您有以下應有的義務:1簽訂居家照護同意書、全民健保居家照護申請書及居家照護費用單。2提供正確完整的健康相關資料給居家照護相關機構,並將相關證件(身份證、重大傷病卡、殘障手冊、健保卡)影印備查。3居家護理師於家訪前一天會以電話聯絡,請主要照顧者在家,並參與且配合有關病患的健康照護計畫,並備妥健保卡、零錢、印章。4若病患照護地點更換、死亡或不需要居家照護服務,應主動與居家護理師聯絡,一旦出診即收費。5當緊急狀況發生或非上班時間,無法聯絡上醫護人員時,應就近至急診室處理並事後與醫護人員聯絡。6您應尊重並體諒為您服務的醫療護理人員。7應提供整潔、安全、舒適的居家環境。

2006-12-03 10:44: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精神科居家護理與住院病人護理的不同點,在於提供服務地點、醫療的持續性以及醫療團隊的變通性。其特性與功能有下列幾點:

1.與家屬合作共同照顧或治療病人,幫助整個家庭面對問題,共同分擔照顧的責任與壓力,使家庭的支持系統更加完整而穩固。

2.協助家庭中其他罹患精神疾病之成員或適應不良者就醫或轉介。

3.避免因住院而導致功能退化的情境,使病患在較熟悉而安適的環境中接受照顧及治療。

4.當個案或家屬合併有其他身體疾患時可藉由醫療訊息與資源的諮商提供適當的醫療協助。

5.協助處理家庭危機。

目前國內精神病患出院後返回社區仍以家庭為其主要居住處所,有研究發現86.5%的社區精神病患者由家人照顧,家屬在照顧精神病人的過程中也出現一些生理(睡眠障礙、體重減輕、注意力不集中、頭痛、沒胃口)、認知(如對精神病感到迷惑、擔憂病人未來、醫療費用、病程進展、預後、失望、無助、愧疚、自憐等)及行為(自怨自艾、譴責他人或醫院、發牢騷等)的反應,可見家屬在照顧病人上所承受的壓力與沉重的負擔。

精神科居家護理的目的

主要是提供病人和家屬身體上、心理上及情緒上的幫助,使病人及其家屬能獲得合乎人性、尊重個人尊嚴的照顧,並協助增進病人的獨立生活與適應能力,進而開發並利用更多的社會資源。

本院精神科居家護理提供之服務如下:

服務內容:1.到府提供藥物衛教、指導和其他醫療諮詢。

2.提供病患及家屬精神醫療衛生教育。

3.視病患病情轉介相關醫療機構接受適當治療。

4.對已收案病患提供危機處理。

5.電話諮商服務。

服務對象:需符合健保給付之條件;1.符合轉介社區復健之精神疾病患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疾病、癡呆症、急性瞻妄、失憶症、妄想症、自閉症等。2.嚴重精神疾病病人、或症狀明顯干擾家庭、社會生活且拒絕就醫之精神病患。3.無病識感,有中斷治療之虞者。4.精神功能退化,需醫療照顧者。

2006-12-03 11:25: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辛巴達 5 ·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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