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業的保險業務人員~我最近買了一份保險~
可是業務人員並沒有先給我看過條例耶~
只告訴我說等到核保下來以後~可以運用那十天的緩衝期考慮~
重點是...我保費已經繳了咧的說~一次還繳了兩個月的~
各位保險同仁~是否可告訴我~這是一般業務員的說詞嗎??
2006-11-21 10:21:37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樓下的小江~常看到你~你是保誠的吧~
我買的是保誠的~
請問先預繳2個月的保費合理嗎??
2006-11-21 10:33:20 · update #1
樓下的小森~
謝謝您的回答~
再請教一個問題捏~
所謂十天的緩衝期是指我簽了要保書開始~
還是指我保單核准下來ㄉ第一天開始的捏??
2006-11-21 10:57:01 · update #2
根據你的問題作以下回答~
1.一般業務員在承攬保單時通常都會透過建議書或是試算表來解說商品,至於條款因為屬於比較專業的商品內容,建議你可以向業務員索取或請業務員解說內容!!
2.保費的繳別有分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一般月繳保費都是先繳兩個月的,不論那ㄧ家保險公司都ㄧ樣喔
3.所謂的十天審覽契撤期是指簽收保單後十天內可以隨時向保險公司或業務員提出契撤申請,你的保費雖然已經繳了,不過在十天內契撤是可以全額退額的!!
我本身是保誠人壽的從業人員,有問題可以來信討論,希望以上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囉!!
2006-11-22 23:42:37 補充:
所謂十天的緩衝期是指我簽了要保書開始~ 還是指我保單核准下來ㄉ第一天開始的捏?? -->保單下來後業務員要拿一張保單簽收回條讓你簽收,在你覺得保單內容與業務員所解釋的無誤後可簽收,十天就是從你簽收后起算,這段期間契撤都可全額退費喔!!好學校也會有壞學生,還請多多見諒囉!!
2006-11-21 10:53: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保單條款.....到保發中心的網站,就可以查各家的條款,
小弟常使用,可以清楚了解裡頭的內容,
可以看出差異。
例如:
某家公司癌症險的條款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於觀察期間屆滿後的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始經切片或血液
學檢查診斷確定罹患癌症者,並因而以治療癌症或直接因癌症所引起之併發
症為目的,而接受以切除腫瘤為目的之外科切除手術治療者。
上面是指癌症外科手術,亦包含併發症,....但若是因為併發症引起的疾病
需要安裝人工血管的手術,那這個手術的費用,會理賠嗎?
就條款來看,它已經限制【接受以切除腫瘤為目的之外科切除手術治療】
..............就小弟的拙見,是不會理賠的。
條款有時寫的咬文嚼字,
連努力修過文字學、聲韻學、訓詁學的我,都不怎麼能夠看的懂,更何況是一般的保戶,..........業務員說的不一定算數,以條款內容為主。
2006-11-21 18:54: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你想了解保單的條款,可以上保發中心網站下載的,我覺得先看條款後可避免理賠的爭議的
還有你有契約撤銷權的,此權利是指你簽收保單的翌日算起十天的審閱的,如果不符合你的需求,可以書面檢同保單親自或掛號郵局保險公司撤銷契約的,有需要協助很樂意幫忙
2006-11-21 16:45: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您好,回答您的問題:
在購買保單之前,可以請您的業務人員提供「保單示範條款」或是「商品說明書」讓您參考。尤其是投資型保險,請一定要詳細了解內容之後再投保,對自已的權利會比較有保障喔。(主、附約都有保單示範條款的)
「契約撤銷期」是從您「親自簽收」保單簽收回條,並由業務員送回保險公司開始計算(以保單簽收回條上押的日期為準)10天。
近日來耳聞有某些不肖的業務人員竟然幫客戶「代簽收」保單,並把保單扣到超過契約撤銷期。其實如果跟保險公司甚至金管會申訴:「我並沒有親自簽收保單」的話,經核對筆跡確實不符,「契約撤銷期」就等於完全還沒開始~也就是都可以契撤的啦~
※PS:如需任何保誠險種的保單示範條款,都可以來信索取喔(PDF檔)
2006-11-21 15:27: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胖達老師 7 · 0⤊ 0⤋
您好:
我是台灣人壽新竹區的服務人員
希望有機會與您當面洽談
以便依您的需求量身規劃
若有資料不全之處請見諒
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2006-11-21 15:03:2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簽定要保書前是可以要求查看所有自己想了解的資訊的!
而您所簽定的要保書中,也有一條是「您的保險業務員是否要詳細向您說明保單條款?」這個選項!
再者,月繳首期一定都是繳兩個月唷!
最後,所有保單都有10天的考慮期,在簽收保單起算十天內,只要您對保單有所不滿意,亦或是您有任何的地方要改,都可以隨時提出申請變更或徹消唷!
2006-11-21 11:50:3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Calven Kang 3 · 0⤊ 0⤋
所謂十天的緩衝期是指保單核准下來開始算
2006-11-21 11:07:0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Irene 2 · 0⤊ 0⤋
應該要先給你審閱的,但是一般業務員怕麻煩就直接要你先簽,這是不合規定的,若有疑慮,可以打電話去申訴。
2006-11-21 10:25:2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3 · 0⤊ 0⤋
要看業務員的反應~一般來說都有書面的保單條款或網路上都查的到~http://www.tii.org.tw/fcontent/database/insurance/index.asp~可以先要求看條例阿~畢竟客戶最大~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嚕
2006-11-21 10:24:44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