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 / 統覺 / 知覺 三者在心理學上該怎樣解釋呢?
可以舉例嗎?
越詳細越好
最主要是有什麼差別呢?
2006-11-20 19:11:1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健康 ➔ 心理健康
「感覺」一詞是多總感覺的總名稱。在心理學上的研究上,最受重視的是「視覺」和「聽覺」,其次是嗅覺、味覺、膚覺,合之稱為五大感覺。職司五大感覺的器官也稱之為「五感」。事實上,人的感覺不只這五種,單是膚覺又可分作觸覺、痛覺、溫覺、冷覺等多種;而除此之外,尚有動覺和平衡覺等。
「感覺」的層較低,各種感覺均須有賴於以生理為基礎的感覺器官收受外在訊息,具有較大的普遍性,因而也就有較小的個別差異;只察覺到刺激的存在,並立即分辨出刺激的各別屬性。
另一個較為複雜的層次是「知覺」,不僅察覺到刺激的存在及其重要屬性,而且知道該刺激所代表的重要意義;也就是對感覺獲得訊息作進一步處理。
知覺雖以感覺為基礎,但其所知所覺者,遠較感覺為廣;而且不以現實環境中的刺激為限。知覺經驗的獲得,多半是多種感覺的統合;甚至再統合中也包含著當時的心情、期盼以及過去的經驗與學得的知識。感覺是普遍現象(眼睛正常者均有視覺),而知覺則有很大的個別差異,不同的人所察覺到的相同刺激,可能在心理上有極大的差異。
知覺之所以異於感覺者,「錯覺」與「超感知覺」現象,尤為奇特。錯覺是當事人對感覺訊息的誤用,對所見所聞事實性的資料,給予扭曲的解釋。錯覺現象看來荒謬,但卻也是人人都會經驗到的「正常」現象。超感知覺是不憑感覺器官所獲得的知覺經驗,也就是俗稱的「第六感」。
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G.W.和康德﹐I.的哲學中關於認識論的重要概念。萊布尼茨的統覺是指人對其自身及其心靈狀態的認識。康德不同意萊布尼茨對統覺概念的理解﹐認為他混同了感覺與理智認識的根本區別。康德指出﹐為了得到關於包括人的自我在內的任何特殊存在的知識﹐感覺與理智二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康德把“統覺”理解為一種純粹理智的認識形式﹐認為它是“自我意識”的最高的統一功能﹐由它建立起“對象”的客觀性。康德認為自我意識的絕對統一性是一切客觀性的最高條件。因為﹐凡是不能統攝在自我意識統一性之下的東西都不能成為我們知識的對象﹐對象意識絕對地受自我意識統一性的制約。康德又把這種自我意識的統一性叫做統覺的先驗的統一。在康德看來﹐統覺的統一性既是分析的又是綜合的﹕統覺的統一就其自身來說﹐是分析的﹐即“我是我”﹔然而分析的統一以綜合的統一為前提﹐因為﹐如果知性不是關聯著感性雜多來進行它的活動﹐如果主體對於自我統一性的意識不是表述在知性的綜合之中﹐那麼“我是我”這個分析命題也是得不到的。知性的這種綜合活動﹐即統覺的綜合的統一﹐它的分式是“我思維這些表象”。
2006-11-28 06:01: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無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