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長期看護險與失能險之差異?哪一家好?
26歲 女性
2006-11-16 06:13:22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鈺茜 2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Hello
長期看護險和失能險是不同的險種
南山人壽長期看護險
長期看護終身健康保險-100萬
經大型醫院專科醫師診斷後,依「需要長期看護狀態計分量表」評量累計分達到標準,並於「免責期間」屆滿後持續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仍生存者,除依給付標準給付「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外,並自免責期間屆滿的次月一日起給付標準給付「長期看護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100萬/最高
全殘保險金-100萬/最高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時,須扣除已給付之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及長期看護保險金。
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
250分以上-12萬/最高/次
400分以上-18萬/最高/次
550分以上-24萬/最高/次
長期看護保險金
250分以上-1萬/月
400分以上-1.5萬/月
550分以上-2萬/月
豁免保險費
*經大型醫院專科醫師診斷後,依「需要長期看護狀態計分量表」評量累計分達到標準,並於「免責期間」屆滿後持續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仍生存者,除依給付標準給付「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外,並自免責期間屆滿的次月一日起給付標準給付「長期看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本契約所約定之「需要長期看護狀態」時,且「需要長期看護狀態」持續達六十日以上者,本公司將自第六十一日起之最近一期繳費日起,豁免本契約保險費。
「免責期間」定義: 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經大型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且「需要長期看護狀態」持續達六十日之期間而言。
「大型醫院」定義: 係指依行政院衛生署之分類,醫院層級在區域醫院以上者。前述倘遇法令變動變更醫院分類時,本公司得依當時之法令重新指定相當層級之醫院為大型醫院。
「專科醫師」定義: 係指經醫師考試及格完成專科醫師訓練,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構甄審合格,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且並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
南山人壽工作失能險-保額100萬
理賠項目有
(一)身故保險金-100萬
(二)殘廢保險金-100萬/最高/次
(三)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1不能繼續從事原來之任何工作-7,500/週(30,000/月)
2不能繼續從事原來之一部分工作-1,250/週(5,000/月)
(1+2合計最高可以理賠52週)
3永久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最高15年)-8,333/月
(四)住院醫療保險金(最高52週)-2,500/週(10,000/月)
(五)手術費用保險金-20,000/最高/次
P.S.因特定意外傷害事故,上列第一~三項保險金將雙倍賠償給付;何謂特定意外傷害事故,係指(1)乘坐於行駛在固定陸上路線之公共交通工具內為乘客時(2)在一般載客用升降機車廂內(礦場及任何營建工地升降機除外)(3)在起火之戲院、旅館或其他公共建築物內,且被保險人於起火當時已在建築物內。
那一家好?!可以從現代保險雜誌看得到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評比。
樂於服務大眾~
2006-11-16 16:20: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ack 2 · 0⤊ 0⤋
同學>>>>>
以上兩種都 不...........GOOD.........只因.......
保費高 保障低 中獎率不高
一旦中也不會脫狠久
看看巴 也許 說不一定 可能 不錯 共免之
2006-11-16 16:05: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您好:
我是台灣人壽新竹區的服務人員
希望有機會與您當面洽談
以便依您的需求量身規劃
若有資料不全之處請見諒
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2006-11-16 15:20: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您好.我是國泰人壽的壽險理財專員.很高興能夠有機會為您服務.我們國泰人壽目前還有理賠無上限的長期看護險,您可以參考一下我為您所規劃的保障再依您個人的需求做增減.希望您能夠擁有最完整且合適的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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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性,職業類別第 一類:
國泰人壽松柏長期看護終身壽險20年期,保額120萬元,年繳保費4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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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松柏長期看護終身壽險(無理賠上限):
身故或喪葬費用、第一級殘廢保險金 : 給付保險金額一倍。
長期看護復健保險金 : 若符合長期看護狀態,於「免責期間」終了翌日給付保額30%(終身限領一次) 「免責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經診斷確定為長期看護狀態之日起算,持續達90日之期間而言。
長期看護保險金 : 領取「長期看護復健保險金」後,每屆滿半年給付保額10%。
退還未到期保費 繳費期間內身故或殘廢時,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併入身故或第一級殘廢保險金。
豁免保費 : 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則豁免續期保費。
本契約所稱「長期看護」,係指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後,依診斷書判斷符合下列二種情形之一者:
一、時常處於臥床狀態,無法在床舖周遭以自己的力量步行,並符合下列四項狀態中之二項以上者:
(1)無法自行穿脫衣服。
(2)無法自行入浴。
(3)無法自行就食。
(4)無法自行擦拭排泄後之大小便等。
二、被診斷確定為器質性痴呆,在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須他人為看護照顧者。
註:所謂「器質性痴呆」,係指按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編號第二百九十號及第二百九十四號所稱病症,且經醫院檢查診斷確定者為準。
所謂「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之障礙」,係指經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三項分辨障礙中之二項以上者:
a.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b.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c.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本契約所稱「免責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經診斷確定為長期看護狀態之日起算,持續達九十日之期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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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若有任何問題可隨時與我連絡喔(點我的匿稱)
2006-11-16 10:28: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靈吧!靈!靈!打房客服專員 3 · 0⤊ 0⤋
有項產品能同時涵蓋這兩種狀況所產生的風險
富邦新終身壽險甲型
若被保險人不幸發生1.2.3級殘
除豁免保費外
終身給予保額15%做為殘扶金
以規劃300萬保額為例,若不幸發生1.2.3級殘
則年年理賠45萬元做殘扶金
雖然說須要常期看護的人並不一定是發生殘廢的狀況
但我想,真正須要一輩子給予保障的
應該是不幸發生殘廢,卻仍須要經濟支助生活的人
這樣一個規劃就免去發生1.2.3級殘後,生活發生困境的風險
歡迎您和我討論喔~
2006-11-16 08:28: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終身壽險--身故.全殘才理賠保障少長期看護險 撐起保護傘 (1-6級殘障給予生活扶助金.全殘給予殘障扶助金.身故理賠金)---承保上限70歲人只要活著都會老...也會有需要人照顧的一天..所需費用是無法想像的....最怕身體殘障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又死不了....造成心愛的人負擔壽險業者表示,投保長期看護險的族群集中在中高齡民眾,突顯民眾「老人才要投保長期看護險」的錯誤印象,其實隨著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增加,及時規劃長期看護險,提前為自己的健康做好保障,才能預防意外風險發生。 意外事故也是造成長期看護的主要原因之一,國人因為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逐年增加,意外事故的發生率又以年輕人比率最高,可是,從保戶的年齡分布看來,年輕人投保長期看護險的比率偏低,顯示民眾對於籌措看護費用的風險規劃仍不足夠。 特別推出「長期看護終身健康保險」,一旦保戶因為疾病或是意外事故傷害,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除了給付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另外每個月還有長期看護保險金。 例如, 王 小姐投保「長期看護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萬元,因為車禍意外,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將可依長期看護狀態之程度獲得一次12~24萬元的長期看護療養保險金,以及每個月一~二萬元的長期看護保險金。 提早規劃看護險 老病有依靠 投保長期看戶險的族群集中在中高齡民眾,顯示大多數民眾仍存有「老人才要投保長期看護險」的錯誤印象,她認為,隨著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增加,及早規劃長期看護險,為自己健康把關,才能預防意外發生。
2006-11-16 07:48:2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一個人生病了,然後日常生活需要有人幫忙
那長期看護的保障會比較適合
如果只是因為受傷造成沒辦法工作
那會比較需要失能險
如果你想要了解這些差異的話
我可以先MAIL一些資料給你參考喔
2006-11-16 06:33:17 · answer #7 · answered by 賢德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