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自身有辦定存....那隔年報稅 是要歸於所得裡 還是免稅扣除額呢?? 還是都不用呢???銀行小姐跟我說要報稅....因為那是我ㄉ所得 ??? 覺ㄉ怪怪ㄉ說!!!所得都已經報過ㄌ...那是剩下ㄉ錢 辦定存 還要再申報一次嗎??? 被扒 兩層皮ㄉ感覺 @@? 請了解相關ㄉ大大幫我解答?? 3Q~~~~
2006-11-08 22:56:2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如果你一年下來獲得的利息有超過27萬才需要報稅,
如果你利息超過27萬的話,就是最多扣掉27萬後剩下的部份才要報稅!
定存過千萬才有可能利息會過27萬0.0
你今年報過所得稅了,沒有你說的報兩次的問題,明年一樣是超過27萬的才要報,
ex:你利息收入28萬,那就是扣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後,剩下的一萬
才要報稅..
所以你是有錢人...
2006-11-08 23:14: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戀雪 5 · 0⤊ 0⤋
定存所產生的利息所得要併入所得課稅,但在27萬的額度裡可以扣除掉,並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所以不用擔心。
至於所得的所屬年度,是要看您拿到利息的年度,假設你於95年存入定存,96年到期時才拿到本金跟利息,那麼您的利息所得是屬於96年度,銀行於97年2月過後會發給您利息扣繳憑單,上面就有記載所得年度,所得金額,須於97年5月併入個人綜所申報。
2006-11-09 04:18: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銀行小姐所謂的報稅,是指利息所得,要申報所得稅。
請參見: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注意事項
http://www.ntact.gov.tw/frontend/ImportantNews/ImportantNewsDetail.asp?ImportantNewsID=2739
2006-11-08 23:10: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hnny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