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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自身有辦定存....那隔年報稅  是要歸於所得裡 還是免稅扣除額呢?? 還是都不用呢???銀行小姐跟我說要報稅....因為那是我ㄉ所得 ??? 覺ㄉ怪怪ㄉ說!!!所得都已經報過ㄌ...那是剩下ㄉ錢 辦定存  還要再申報一次嗎??? 被扒 兩層皮ㄉ感覺  @@?   請了解相關ㄉ大大幫我解答??  3Q~~~~

2006-11-08 22:56:2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3 個解答

如果你一年下來獲得的利息有超過27萬才需要報稅,

如果你利息超過27萬的話,就是最多扣掉27萬後剩下的部份才要報稅!

定存過千萬才有可能利息會過27萬0.0

你今年報過所得稅了,沒有你說的報兩次的問題,明年一樣是超過27萬的才要報,

ex:你利息收入28萬,那就是扣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27萬後,剩下的一萬

才要報稅..

所以你是有錢人...

2006-11-08 23:14: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戀雪 5 · 0 0

定存所產生的利息所得要併入所得課稅,但在27萬的額度裡可以扣除掉,並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所以不用擔心。

至於所得的所屬年度,是要看您拿到利息的年度,假設你於95年存入定存,96年到期時才拿到本金跟利息,那麼您的利息所得是屬於96年度,銀行於97年2月過後會發給您利息扣繳憑單,上面就有記載所得年度,所得金額,須於97年5月併入個人綜所申報。

2006-11-09 04:18: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銀行小姐所謂的報稅,是指利息所得,要申報所得稅。

請參見: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應注意事項
http://www.ntact.gov.tw/frontend/ImportantNews/ImportantNewsDetail.asp?ImportantNewsID=2739

2006-11-08 23:10: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hnny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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