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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日前去世遺下4.5甲[林.農.田]地,本人務農,姊妹有5人若由本人繼承請問如何免去遺產稅.

2006-11-08 17:25:2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印輝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5 個解答

所遺留下4.5甲之林、農、田地,如果有從事農業耕作,並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資格,即不計入遺產總額,免徵遺產稅。但是需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6款)初步計算,遺產稅免稅額779萬元+喪葬費111萬元+第一順序繼承人扣除額45萬元 x 5人=1115萬元。遺產稅核算方式:土地面積 × 土地公告現值=遺產稅價額土地公告現值:請參考土地登記謄本之公告現值或上網查詢。 ※ 土地公告現值網址: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姊妹有5人若由你一人繼承,其他姊妹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或可以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分割繼承登記”是指所繼承的所有遺產,依各繼承人需求及協議無誤後繼承。例如:遺產有土地一筆(所有權全部)、建物一棟(所有權全部)、現金90萬元,繼承人:母親、兒子、女兒共三人繼承,其母親不願繼承不動產,而由兒子與女兒繼承。※ 則母親繼承現金90萬元,兒子、女兒各繼承土地一筆(所有權1/2)、建物一棟(所有權1/2)。※    或則母親繼承現金10萬元,兒子、女兒各繼承土地一筆(所有權1/2)、建物一棟(所有權1/2)及現金40萬元。【遺產稅】核算方式:(死亡日期在95年1月1日以後)1. 免稅額為779萬元2.遺有配偶,扣除額445萬元3.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扣除額45萬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加扣45萬元)4.遺有父母親,每人扣除額111萬元5.遺有祖父母的,如果年滿60歲以上或未滿60歲因沒有謀生能力過去受被繼承人扶養的,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6.喪葬費扣除額111萬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以下不計入遺產總額: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第17條第6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土地稅法第28條: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二  父母。三  兄弟姊妹。四  祖父母。第 1139 條: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第 1140 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 1141 條: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第 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  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二  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  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為遺產三分之二。四  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全部。 第 1174 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第 1175 條: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第 1174 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為之。 

2006-11-13 06:57: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y-Shiuan 6 · 0 0

農地繼承免稅,但須維持農作。
5年內千萬別轉賣,否則要補繳遺產稅會是一大筆。

2006-11-08 19:26: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son 3 · 0 0

繼承已程事實要免那是不可能的,重要的是有沒有現金來繳跟省下多少的問題,重要得是必須把父親的帳戶現金看還能不能先全都領出,因為在來的步驟須看您母親是否健在,因為她有基本的1/2請求權,這至少會先省ㄧ半,如果沒有那問題就比較麻煩,當初我岳父也走的也有點突然. 有些事情可能必須用mail連絡 chenss89@yahoo.com.tw

2006-11-08 18:07: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son 2 · 0 0

現在已經沒辦法避稅了喔!避稅要在你父親生前就要規劃了所以如果要繼承就得付遺產稅喔!!

2006-11-08 17:55: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應該是你們兄弟姊妹六人共同繼承吧,怎麼會只有你一人繼承呢?農地繼承免稅,但須維持農作。

2006-11-08 17:27:4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競標已結束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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