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四個小孩,根據法律規定每人每年有111萬元(暫以100萬元來算較快)的免稅額,請問:
1、請問這100萬的免稅額是說我一年可給100萬元;老公一年可給100萬元?還是受贈人(四個小孩)每人每年可拿100萬元(共400萬/年)?
2、如果是受贈人(四個小孩)每人每年可拿100萬,那我和老公可否全部以我或老公的名義給這400萬元?或是需以其他方法贈與?
3、如果是我一年可給100萬;老公一年可給100萬的話,那94年-95年已發出共800萬元,扣除兩年夫妻2人共400萬元免稅額後另外400萬元該如何繳納贈與稅?
萬分感謝~~~
2006-11-08 10:34:5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再請問:有沒有什麼可以「規避」的方法(不管合不合法)?或是其他合法的減免辦法?再次感謝~
2006-11-11 08:11:08 · update #1
1.父親、母親每人每年只能贈與111萬元父親+母親每年贈與222萬給4位子女是免稅的2.贈與稅是用『曆年制』,也就是94/1/1-94/12/31為一個年度您現在必須分出來94年、95年分別是贈與多少?課稅級距如下,請參考二、贈與稅*課稅級距及稅率67萬以下------------4%67-189萬------------6%189-312萬-----------9%312-434萬----------12%434-557萬----------16%557-802萬----------21%802-1,558萬--------27%1,558-3,228萬------34%3,228-5,009萬-----42%5,009萬以上--------50%贈與稅額速算公式供納稅人參考:一、贈與淨額在67萬元以下者,乘以4%。二、贈與淨額在67萬元至189萬元者,乘以6%後減累進差額13,400元。三、贈與淨額在189萬元至312萬元者,乘以9%後減累進差額70,100元。四、贈與淨額在312萬元至434萬元者,乘以12%後減累進差額163,700元。五、贈與淨額在434萬元至557萬元者,乘以16%後減累進差額337,300元。六、贈與淨額在557萬元至802萬元者,乘以21%後減累進差額615,800元。七、贈與淨額在802萬元至1,558萬元者,乘以27%後減累進差額1,097,000元。八、贈與淨額在1,558萬元至3,228萬元者,乘以34%後減累進差額2,187,600元。九、贈與淨額在3,228萬元至5,009萬元者,乘以42%後減累進差額4,770,000元。十、贈與淨額在5,009萬元者,乘以50%後減累進差額8,777,200元。
2006-11-08 12:22: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100萬是你在個曆年內可以贈與的額度,當然贈與給老公的不限。
2、你和你老公每年一共可以贈與小孩200萬,4個小孩分。
3、另外400萬你算你超贈的部分,你老公算他超贈的部分。
94年你超贈100萬*6%-12000=38000
94年你老公超贈100萬*6%-12000=38000
95年你超贈100萬*6%-12000=38000
95年你老公超贈6%-12000=38000
再加94、95年逾期未申報的利息你加你老公大概2000元
以上限自動補申報的罰則。
非自動補申報,被查到要罰應納稅額1~2倍。
快去補報吧!一定查得到
2006-11-08 11:25: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son 3 · 0⤊ 0⤋
1.贈與免稅是以贈與人來計算..就是您與先生各111萬
2.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5.aspx.這個可以試算
還有95年才可以免稅額111萬
2006-11-08 10:49: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彤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