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皇統最後是什麼下場?????
是"終止上市"
or"停止買賣"
or"全額交割"
or"停止交易"
or"跳票終止上市"
…是哪一個呢?!
謝謝回答唷!
2006-11-01 23:28:4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投資
回答你:
皇統科技因為作假帳,已於2004年12月下市
以下是中央社記者報導,給你參考: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006年 9月25日電)皇統科技公司董事長李皇葵、財務長鄭琇馨等人涉嫌作假帳與虛增營收案,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李皇葵等十名被告,李皇葵與鄭琇馨還被檢方求刑十年及七年,並分別併科新台幣兩千萬、一千三百萬罰金。
專攻國中小學幼教軟體市場的皇統科技因財務問題,發生財報作假、美化帳面以拉抬自身股價情事,李、鄭兩人當時主動赴台北市調處自首,並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向投資大眾道歉,皇統科技也創下證券史上首宗上市公司主動承認作假帳的案例;皇統股票已於2004年12月下市。
李皇葵當時向檢調坦承,由於軟體下載、盜版盛行,為求度過難關,他透過虛設的子公司與皇統母公司交易,虛增營業額,再向交通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貸款十億餘元。
檢方起訴指出,李皇葵與鄭琇馨為維持皇統正常營運假象及避免金融行庫緊縮對皇統的放貸額度,於是設立或買入摩利等無實際營運的空殼公司,從事不實進、銷貨,虛增營業額及美化財報,向銀行詐貸、逃漏稅,還涉嫌將公司資金匯入私人帳戶花用及炒作自家股票。
檢察官認為李、鄭兩人不思正途治理公司,竟長期要求公司員工配合從事假銷貨、虛灌業績,美化財報,嚴重誤導投資大眾、衝擊證券市場正常交易,犯後也未全盤坦承,涉嫌詐欺、侵占金額高達新台幣四十八億元,於是對兩人具體求刑及併科罰金。
至於同案被告朱秀鳳、蔡素鈴、張炳高、許秀鑾、劉幸淑等皇統基層人員及子公司人員,因為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檢察官審酌他們也是為繼續保有工作才配合上司犯案,因此建請法官對他們從輕量刑;同案被起訴但未求刑的被告還包括蔡依仁、李絹、黃淑芬。
2006-11-02 04:19: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保羅 7 · 0⤊ 0⤋
那股票怎麼辦呢
2006-11-02 17:30: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山胤 1 · 0⤊ 0⤋
樓上那位答對了,尤其是他(李皇葵)看好鐵達尼號會大賣所以買下電影股權,結果後來盜版太嚴重他根本就沒有賣出去,卻高價買版權,賠翻了,他本身是台大畢業的,太有自尊心所以不相信自己失敗,失敗了也要做假帳來蠻一時看能否騙個增資捲土重來,結果就是你現在看的囉!!!
2006-11-02 09:09: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李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