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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這兩個條件間存在一個問題,假設貿易條件是FOB但付款條件
是D/P,那貨物的所有權是在何時轉移的?FOB下過船弦則貨物的風險
轉移至買方,但在DP下,買方應該只有付款後才取得貨物所有權阿?
如果買方不去付款領貨,賣方可以主張因為是採FOB這批貨買方已經取
得所有權必須付款嗎?請問正確觀念應為何?感謝~

2006-10-31 14:43:3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其他:商業與股市

1 個解答

首先 貿易條件跟付款條件 原則上沒有絕對的牽制關係 只要買賣雙方同意依照哪種出口條件 或者 付款條件 都是可以的

您提到的FOB出口條件 也就是您出口商這邊 只負責把貨物送到船公司指定的交貨碼頭 上了船椲後 您就沒有其他要支付的費用了 海運費跟海上保險費用 (i.e 兵險 貨物險...) 都屬於進口商的問題了

貨物權的轉移 請先確認您的海運提單上面的consignee 是做給什麼人 也就是to order of 1.Bank 2. shipper 3. notify party... 通常應該是 to order of Bank

D/P就是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也就是對方銀行收到妳的文件後 該銀行請進口商前來付清票款 然後銀行才將貨運單據交付給進口商 讓她們進行提貨 通常D/P條件的匯票都是即期匯票 一般來說進口商在接獲銀行通知有D/P到單時 應於2-3日內去銀行付款 領取單據 以便早日進行提貨 這樣進口商也才不會衍生當地倉儲費問題喔

但是也有遠期匯票(i.e D/P at 15 days after sight) 進口商會先承兌 這時候銀行不會將單據交給客戶 等待匯票到期付款後才交單據給她們進行提貨

2006-11-10 14:20:26 補充:
貨物權當然在妳~~~

2006-11-01 10:40: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喵喵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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