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台中古車, 車牌有個4, 我可以去監理站申請換牌嗎?
作業程序又是如何呢?
2006-10-27 09:43: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雨過天晴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首先預祝白頭偕老很榮幸認識您:我以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上班的經驗回答您:1.2004年TIERRA SE 1.6中古車值得買嗎?答案:如果帶來方便就是值得買2.買了一台中古車, 車牌有個4, 我可以去監理站申請換牌嗎?答案:建議您證件交給當初的中古車行,囑咐車牌不要4,他們精通此業務,另一方式小姐自己去監理所申請車牌,正確業務名稱如下:汽機車號牌損壞或遺失,辦理繳銷牌照登記及重新申領牌照應備文件:1.異動登記書2張。2.車主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行號名義)。3.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4.行車執照。5.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7.損壞之號牌汽車2面、機車1面或警察機關遺失報案證明規費:1.號牌費(汽車600元、機車300元)。2.行車執照費(汽車200元、機車150元,行照有效日期在1個月以上者免換照)。3.檢驗費(大型車600元、小型車450元、機車200元)監理作業知識DJ達達 敬上
2006-10-27 10:16: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車牌遺損補發
應備證件
車主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或有效之駕駛執照),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車主印章(個人得簽名)。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即車籍資料)。
行車執照正本。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有效期間須滿三十日以上)。
號牌遺(滅)失者,須檢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文件(汽車號牌遺失一面者,另一面應同時繳還)。
繳清積欠的燃料費、牌照稅以及違規罰鍰,或攜帶結清之證明文件。
設定動產擔保者,請攜帶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營業車者,須經第四科簽章。
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照遺失,可同時申請補發,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請加附身分證影本,設定動產擔保者,請加附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
汽車號牌規費600元,機車號牌規費300元,拖車號牌規費 400元。若須換發新行照者,則須繳交汽車200元,機車150元〈有效日期在一個月內者,應同時徵收二年一期之燃料費。〉,拖車200元之行照規費。
汽車號牌遺失或毀損及車牌遺失復尋獲(尚未辦理遺損換牌)者,車輛均需先至本處第一科辦理「實車查核」,始可辦理後續作業,但若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或號牌毀損不可辨識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害者,,並於檢驗合格一個月內申請辦理,檢驗合格逾一個月者,須重新驗車方可受理;檢驗時請向本處或北區分處辦理,但大貨車、大客車等大型車輛則請至北區分處檢驗。
汽、機車號牌遺失或毀損,重新申領牌照,重新發給新號牌照,不得要求原號補牌。
2006-10-27 09:54: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仲志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