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稅務&會計高手協助解惑… 感激不盡!
狀況說明:
* 7月份,B(個人)與A公司簽約,並依合約先付清一整年的費用,A公司收款後開立一張2聯式發票給B,發票金額為全部費用。(同時,B籌設的公司還在籌備中。)
*8月份下旬,B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正式成立(稱:B公司),並向A公司提出申請,合約的關係人變更為 A公司與B公司。
*9月份,A公司同意B公司的請求,合約變更為 A公司 vs B公司,直到10月份才完成新合約。
問題來了:
1- B公司的疑問:B公司7月拿到的那張2聯式發票,可以拿來報營業稅嗎? (B是新公司,11月才要第一次申報營業稅) 或是一定要請A公司重開一張3聯式的發票才能報?
2- A公司的疑問:如果A公司一定要重開發票B公司才能報稅,那A公司重開發票的程序上的作法是什麼?
2006-10-27 07:54:1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華珊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請問:折讓單 是在一般的書局買得到的那一種嗎?
步驟是不是如下:
1、B公司開折讓單
2、A公司2聯發票作廢,重開3聯發票
2006-10-30 11:58:55 · update #1
2聯式發票絕不能申報扣抵營業稅,須請A公司重開一張三聯式9月以後的發票才能申報。
至於7月已給B公司的二聯式發票,有兩種作法如下:
作法一:
開立退回(折讓)單,退回(折讓)單1、2聯由A公司申報減少銷項稅額,3、4聯則給B個人與二聯式發票收執聯一起保存,,要注意的一點是此張二聯式發票不能再拿去兌獎。
作法二:
將二聯式發票收執聯還給A公司作廢,A公司再去申請專案留抵,此法較為複雜,建議用作法一。
2006-11-02 09:58:07 補充:
折讓單可在國稅局拿或書局購買。步驟是:1、因為是要將當初的二聯式發票折讓掉,所以由A公司開立折讓單,折讓單左上方填寫A公司的資料,折讓單下方填寫B「個人」的資料,一般對於非營業人的折讓單,是由賣方開立,像去百貨公司,當消費者要去退貨時,百貨公司只會要求消費者在折讓當下面填寫自己的資料。2、A公司原開立的2聯式發票不用作廢,只需開三聯發票給B「公司」,所以A公司總共申報了三樣,即二聯式發票、折讓單、三聯式發票。
2006-10-27 10:03: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因為7月份 B 的公司尚在籌備中,所以跟 A 公司往來只能先拿
二聯式發票,但它是不能扣抵營業稅
1. A 公司同意更換新合約是10月份 , 應因此以 B 的身份開立折讓單給A公司申報 銷退,再由 A公司 開立10月份三聯式發票給 B公司,就可以進行扣抵
2. 在公司籌備中,以負責人代表簽訂合約,如果 A 公司願意承認事實,其實新合約的期間是可以追訴到7月份的,而三聯式發票金額就是原先的發票金額,只是區分出銷售額及稅額 ,這樣公司就不會損失二個月的費用及稅金
2006-11-01 12:33: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微笑君 3 · 0⤊ 0⤋
個人的淺識,以下判斷:
A1:發票以開立,而且公司尚未成立,政府未核准之前,而未成立之前又有何”統一編號”能打?所以發票的開立,是在公司成立之前,自然是開立2聯式發票,如今如果想變更為3聯式發票,
1.唯有將之前的發票作廢,或將此筆帳拆開來計算,也就是本來每個月應付金額,先前的1-2個月帳目放棄不列入申報,而從公司成立有統編之後再開一張,開始計算並改用3聯式發票。
2.整筆金額作廢,並另開一張3聯式發票,時間日期,是在公司成立之後。
A2:肉在板上,隨人殺。如果A公司已申報上去,那就無法救,如果還有挽救,那只能說,看對方高不高興、要不要做而已。
2006-10-27 08:08: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