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信託可以節遺產稅??請告訢我法源依據!如果今天我信託我的資產,並立遺囑說以後我的子孫可以領利息,但本金不可動用,留者生利息,但會不會我死了子女領回本金呢?
2006-10-25 12:27: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信託法
第 二 章 信託財產
第 9 條 受託人因信託行為取得之財產權為信託財產。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管理、處分、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
第 10 條 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
第 11 條 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
第 12 條 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違反前項規定者,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第 13 條 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
第 14 條 信託財產為所有權以外之權利時,受託人雖取得該權利標的之財產權,其權利亦不因混同而消滅。
第 15 條 信託財產之管理方法,得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變更。
第 16 條 信託財產之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得聲請法院變更之。前項規定,於法院所定之管理方法,準用之
如何利用信託來節遺贈稅,我來舉個例好了。
如:父有現值500的房子,租金收入每月10萬。父做本金自益孳息他的5年信託與子。(父所得稅率40%,子無所得)(5年複利現值0.906)
父贈與稅:500-500*0.906=500-453=47萬
這樣了話,父親的贈與稅免稅(95年開始,贈與111萬內免稅)
子所得稅:10*12*57%*6%=4.104萬
(若未做信託了話如下)
父所得稅:10*12*57%*40%=27.36萬
所以做信託了話,雖然子多了所得,但相對的父的所得減少了
其實信託有很多方法,並不只租金,也有現金、股票…,方式除了本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還有本金他益孳息自益…
如果要一一列舉了話,會舉很多例子,所以我舉上面一個就子了。
個人認為,信託對有錢人的節稅空間較大。
但節稅不僅僅只有一種方法 ^^ 更可用合法且完全免稅的方式
七大信託相關稅法修正案提出有四種情況會分別產生稅賦問題:
針對信託受益的擁有者若有信託收入的話,課徵所得稅。
將信託受益權無償讓與,也要課贈與稅。
因死亡而有未領受的信託受益權,也會課徵遺產稅。
透過他益信託(註一)約定土地於信託終止後移轉給第三人,課徵土地增值稅。
但如果將這些稅賦的問題,透過保單的設計,再將稅賦風險轉嫁給人壽保險公司的話,那麼要降低稅賦負擔或甚至是免稅優惠都是可以被期待的。
在所得稅方面,以信託方式約定某一期間內的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也可因所得分散而享有綜合所得稅的節稅利益。在贈與稅方面,通常父母在基於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會贊助子女一些出國深造或創業的資金,一般的信託方式,信託受益的擁有者(指定給子女)會被課所得稅,而若將信託受益權無償讓與子女,也要課贈與稅;但這時若透過保險金與信託結合的話,不僅可以免去臨時籌措資金的窘況,同時還可以避免父母的贊助資金被課贈與稅。
在遺產稅方面,當信託受益人身故,信託受益權就成了遺產,而繳納遺產稅的問題也就隨之發生,這時就可透過投保個人壽險的理賠金來作為遺產稅的資金來源。土地增值稅的部分,則可透過「生前贈與」、「死後繼承」的方式,將土地增值稅轉移成贈與稅、遺產稅,搭配人壽保險的規劃來減輕稅的負擔
2006-10-27 07:54: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紅 6 · 0⤊ 0⤋
可不可以節遺產稅要看你的遺產有多少。說不定您的遺產根本不到扣遺產稅的級距,你應該精算一下你的情況(少於一千萬基本上都不太容易被課到遺產稅),再看信託所需的成本,是不是比您所等的稅要多,這才是聰明的作法。依照您的講法。您可以把您的信託期間設的很長,例如一百年(傳了三代)。這時候信託不會課到遺產稅的原因是因為你信託出去,就不是您的財產了,當然也不能算上您的遺產。這是屬於他益信託(信託相關規定可看信託法)。你所繳的叫贈與稅,不是遺產稅。在信託的這段期間,信託財產屬於受托銀行。他可每月把利息支付給您的後代(您所指定的受益者),達成您照顧後人的意願。所以您的信託期間要定較長的期限,而不是委託人(就是您)身故,信託契約自動取消。就不用怕死了以後子女把本金拿出來花用了。(到期他們才能領回)
2006-10-26 12:5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