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加盟茶飲店(台中大葉路上)不知咖啡機可承租,直到咖啡機廠商的業務到總店欲取回咖啡機,(業務要離職,需取回公司交接)才知總店是用租的,而總店卻只告知我只要考慮賣不賣咖啡,而非告知可承租..當時真的很氣,即決定不加盟了,要退約,合約中有寫到自行解約給予違約金10萬,這點我沒話說,可是還有另15萬元,總店卻不還,硬ㄠ只能退5萬元,其中含學2天學費8萬元,另在我的租屋處總店請人去拆除原有不要的東西2萬元(總店請人去才8千,而要收我2萬元),實不合理.試問有誰能告訴我怎解決,或者有懂這問題的律師.謝謝大家
2006-10-24 09:51: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candy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請教律師比較快了吧,而且他們提供的意見也比較專業
這種事牽涉到你自己的金錢權益,請教專業的人還是比較穩當
不然就找水果日報記者爆料嚕,他們最缺新聞了
2006-10-24 11:32: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狂風暴雨夜雨暴風狂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