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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我的朋友先前以個人名義購買數筆法拍屋、土地等,整理後再賣出,近日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查核前幾年之房屋交易情形,並須檢附買賣合約(私契)、收付憑證及相關資料,據了解此次主要是查核有無漏開發票,未申請營業登記事宜(因個人有多筆房屋買賣國稅局認定為營利行為)
請問接下來是否還有其他營所稅等稅務問題?
那是否有方法可以合理的先〈宣〉輔導後,再罰責?
用什麼方法去國稅局說明會比較好?
提供資料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何提供會比較好?
希望有相關經驗的人或是了解的人能幫忙提供意見,非常謝謝大家!

2006-10-20 04:43: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Lydia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3 個解答

政府財政窘困,為了選舉,又大開福利支票,所以財政部到處在開發財源。從94年初,就聽聞國稅局找法拍屋投資客開刀,法拍屋已經繳了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國稅局想再增收營業稅及營業所得稅。因為法拍屋有法院公開的拍賣記録,地政事務所也有轉售過戶資料,縱使國稅局課不到營所稅,光課營業稅6%發票稅,投資人保證受不了。將近30年未曾發生的事情,竟然在這一、兩年,名義下有多戶法拍屋成交投資人,被國稅局列為最優先追繳人,法令無常,莫此為甚。在台北及台南,己有多位法拍屋投資客串連向財政部陳情,目前國稅局尚在調查階段,會追繳稅法規定七年以來的可能性不大,為平緩民怨,可能會重新公告追繳原則。建議您朋友,如果一年標購五件以上,從現開始要分散人頭,投標人名義不要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0-21 10:16: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中華民國真是萬萬稅!

法律不朔既往,哪有想徵稅就徵稅的

腐敗無能的政府,經濟搞不好,又要大開福利支票

稅收不足,才來找老百姓開刀,天理何在?

2006-10-29 05:13: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強哥 2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0-23 06:39: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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