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身為了開店及週轉導致負債比過高~所以在嘗試各個銀行都無法再核貸的狀況下~只有詢求"青年創業貸款"~因為一開始且我們急須現金週轉~所以經過"創業家"的慫恿下就夫妻同時都簽下了合約書~"創業家"一開始都說的很好聽~且兩家分店一人辦一家絕對沒問題~結果我先生的件被打下來~"創業家"就只會叫我們送別家~而我因為負責人變更所以最近也可以送件了~且辦青創的票款也都被"創業家"兌現了~所以只能硬著頭皮再送件~但我先生承辦的中小企銀說夫妻所開的店都列為共同資產~因此如果我們現在同時送件~銀行會查的到嗎??如果查到是不是兩個都會被退件??(因為我們兩人送的是不同的銀行)
2006-10-19 17:36:5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龍澤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首先
建議你走法律途徑(或是詢問消基會)
至少把代辦費拿回來
其次
夫妻分次申請理論已經不對了
第一、青創需保人(你們找得到那麼多嗎)
第二、青創報送時會將配偶鍵入(故信保基金能得知另一方已申請)
第三、銀行人員會徵信(難到行員查不出來嗎?況且你的身分證沒配偶嗎)
第四、你本身已知負債比過高了(銀行在怎麼沒制度,也不會放著逾放比過高<--不願跟你賭)
最後
要辦理貸款,請直接找銀行,何必讓人抽佣金呢
還有
請檢舉那家銀行的行員接受代辦業者的案件(目前金管會禁止代辦業務)
2006-10-19 19:32: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彼得潘 2 · 0⤊ 0⤋
依照青年創業貸款輔導要點:
夫妻共創同一事業時,按創業要點規定限以一方提出申請,其出資額可合併計算,但如各自經營不同事業者,仍得個別申請本貸款。
相關青年創業貸款申辦條件,及Q&A都可參考青輔會網站 http://www.nyc.gov.tw
2006-10-20 04:59: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W 3 · 0⤊ 0⤋
我想問一下妳們夫妻是開2家店那營登是分為2家還是1家另1家登記為分店ㄋ.連徵是查的到的.可是妳們要是各自有不同的營登就不要緊ㄌ.妳們當初找代辦應堅持辦過才付錢才對.就算被先收錢他們要是沒辦過也要他們退錢才對ㄚ.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0-19 17:57: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