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稅合一我懂了一些了,但大家都是用文字敘述或是用法條敘述,看得是眼花瞭亂且不易明白,不知道誰能否用簡單的數算算式講解一下二稅合一所要計算的各種算式呢?
2.可扣抵稅額比率怎麼算出來的?
3.何時要做二稅合一這個動作?
2006-10-18 17:40:1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傻傻分不清楚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兩稅合一就是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一,舉一個例子如下:
假設課稅所得額=100
所得稅=100*25%=25(假設沒有累進差額的問題)
稅後淨利(可分配盈餘)=100-25=75
營利事業所繳得稅為25元,於綜所申報時可抵回,綜所申報時的營利所得為100,可扣抵稅額為25元。
2.可扣抵稅額比率=分配日股東可告抵稅額帳戶餘額/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
假設至分配日股東可告抵稅額帳戶餘額為25,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為75,
可扣抵稅額比率=25/75=33.33%,我國的所得稅費用視為盈餘的減少,因此實際上分配的盈餘有75+25=100,所以將來在報稅時,應以100為營利所得,25為可扣抵稅額。
3.在作兩稅合一之前,公司必須先開會來決定去年底盈餘分派議案,股份有限公司要開股東常會,有限公司需經全體股東同意,才能決定盈餘分派議案,並決定分配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要依據分配日當時的餘額計算可扣抵稅額比率,並於隔年一月申報股利憑單,五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 須申報可扣抵稅額帳戶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書等。
2006-10-20 11:19: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