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三聯式發票銷售人之統一編號誤寫,已過申報期才發現錯誤,應如何處理?會不會有罰則問題?
2006-10-18 08:04:1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對賣方而言不會有問題,惟一的問題是買方不能扣抵,所以如買方沒提出要求的話,您大可放心,不會有問題,試想,像加油站每期有那麼多客人,難免也會有遇到統編打錯的吧。
如果買方現在才提出要求說要重開或更正,因為您已經申報出去了,雖然可更改,但就看您要不要這麼麻煩了。
買方要提出扣抵前,本來就要核對統編是否正確,這是最基本的,所以有可能您那張發票金額較小,所以買方沒回來找您更正。
2006-10-18 12:4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買方是要求作廢還是重開,如果做廢就重開發票作專案申請,如果只要求更改.打電話問國稅局電作課人員該期營業稅關檔否如果還沒關檔可將媒申資料檔更正後重新送件,如果已關檔,可詢問管區是否可寫申請書作更正報備
2006-10-18 08:1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